互动咨询问答返回

  • 2021-07-27

    国家会结合重大纪念活动,为相关优抚对象放发一次慰问金。如:国庆60周年期间,国家投入1.99亿元,为部分建国前参加革命的伤残军人和老年优抚对象集中更换了新型假肢、助听器等辅助器具;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为抗战老战士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纪念红军长征胜...

  • 2021-02-21

    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各省(区、市)参考本省(区、市)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实行城乡统一。各省(区、市)家庭优待金标准,不得低于中央财政定额补助标准,不应高于本省(区、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目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省(区、市),可维...

  • 2021-02-21

    义务兵本人在入伍前应指定家庭优待金领取人。领取人一般为义务兵家庭主要成员。义务兵和领取人须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领取人银行卡信息采集表》上共同签字确认。特殊情况下,义务兵本人领取家庭优待金的,应经义务兵本人申请、县级兵役机关核实同意。

  • 2021-02-21

    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因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战时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根据实际服役时间发放。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

  • 2021-02-21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义务兵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当地县级兵役部门提供的领取人相关信息组织发放。

  • 2021-02-21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发放家庭优待金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家庭优待金足额、及时发放,切实发挥家庭优待金的褒扬激励作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和兵役机关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

  • 2020-07-27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自2018年5月1日起,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此外,我国先后制定出台了《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以及《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 2020-07-27

    我国先后于2004年、2011年两次大幅提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大幅提高烈士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由原来烈士本人80个月工资提高到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