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所需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十一项:区监管部门初审意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书;筹建工作报告;经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图;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所有权文件...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关于对典当行进行年审的通知》(国经贸综合〔2002〕1009号)等相关规定,典当企业参加年审需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备案信息附表; 2.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 3.北京市典当企业年审情况核查表; 4.审计报告; 5.营业执照...
交易场所业务范围变更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区金融工作部门意见; 2.关于交易场所变更事项的申请; 3.授权委托书; 4.拟变更基本情况表; 5.营业执照; 6.内部有权机构决议原件(针对具体变更事项); 7.最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承诺书。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所需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十三项:区监管部门初审意见;关于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基本情况材料;法人股东的资质材料;自然人股东资质材料;拟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所有权文件或经营场所使用权文件;中...
典当行设立所需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十三项:区金融监管部门区监管部门初审意见;关于典当行设立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董监高人员聘任书;验资报告;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所有权文件或经营场所使用权文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典当企业...
QFLP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下列企业:金融企业(须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具备当地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明)或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基金管理企业。 (二)私募投资...
地方金融组织下列事项应当经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一)合并、分立;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业务范围、营业区域等; (四)变更交易规则、交易品种; (五)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设立分支机构。 地方金融组织对相关事项未按照规定报经审批的,由市地...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监督管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国家授权由地方实施监督管理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