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保人选定的定点医院、A类定点医院、中医定点医院、专科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医院就医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结算可实现实时报销。如提示不能正常进行实时结算报销,需全额自付费用,有可能是以下几种原因导致:
医保码广泛应用于就医购药、医保查询、费用结算等医保业务场景,一个医保码可以办理众多常见医保业务,解决了过去参保人社保卡携带不便、挂失补办困难等问题,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1.参保人员因新参保未发卡或医保卡损坏、丢失等原因申请补办医保卡期间看病的,在挂号时需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通过本人申报单位到所属区(县)医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2.非新参保人员补(换)卡期间,激活医保码后,待遇正常即可实时结算医疗费用。
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有哪些功能?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的申领步骤是什么?如何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可以绑定亲情账户吗?在哪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