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分为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和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的救助内容包括:(1)资助符合条件的社救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除其个人缴费。(2)社会救助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比例救助。(3)社会救助对象在户籍区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享受本市医疗救助的人员包括:(1)特困人员;(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领取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人员);(3)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4)因病致贫家庭。以上“因病致贫家庭”身份认定由区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其他人员身份认定由民政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