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这个药为什么只给我开一个月?”“慢性病每个月都得跑医院开药,太折腾了。”对于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门诊慢性病可以开多久的药量?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1.带上您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去您选定的、能治疗这个特殊疾病的北京医保定点医院。2.在医院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由医师签字。3.持填好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和您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这家医院的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备案即可。
北京市目前有17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备案。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备案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种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住院病人以入院时备案信息为准。办理特殊病种备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其中包括在此期间治疗特殊疾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和治疗其他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您是否注意到,在北京门诊就医时,“普通门诊”与“门诊特殊病”的报销待遇存在显著差异,这并非随意划分,而是为了减轻大病患者长期门诊治疗的高额费用负担。北京医保待遇包括:门(急)诊待遇和住院类待遇(两者分别设置了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住院报销比例高于门诊报销比例。
北京市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异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可异地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增至10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加粗为新增病种)
参保人员患特殊病种进行门诊治疗,在北京市就医的,应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本人选定的进行特殊病治疗的定点医院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由医师签字后,到该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种备案的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选定进行特殊病治疗的异...
针对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医药费用较高的一些疾病,北京市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住院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