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咨询问答返回

  • 2023-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2023-08-11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加强对资金、项目、技术、人员等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带领党员、群众逐户排查受灾情况,合力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激励驻村第一书记在灾后重建...

  • 2023-08-11

    北京大学。学校已启动紧急预案,安排各学院做好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的摸排,也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雨防汛。   如同学们家中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可向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经由院系教师向中心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 2023-08-11

    1、企事业单位,除保障城市运行、民生服务等外,非必要不要求员工到岗上班。   2、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遇有积水路段,请勿涉水行车;不要在低洼路段和区域停放车辆。半地下室居住人员要密切关注降雨内涝风险,及时避险,遇有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3、停止有组织的室内、室外文化...

  • 2023-08-11

    在洪涝灾害后,极易发生肠道传染病,这是病原体经口侵入肠道并引起腹泻和/或其他脏器及全身性感染的一类疾病。主要有细菌性痢疾、霍乱、伤寒和副伤寒、其他如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空肠弯曲菌、致病性大肠杆菌、耶尔森氏菌等细菌引起的细菌性感染性腹泻病、病毒性腹泻病,以及寄生虫腹泻病等。

  • 2023-08-11

    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3-08-11

    一、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对暂时生活困难。二、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限制,不受...

  • 2023-08-11

    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当住宅小区发生房屋漏雨情况,并且超出物业维修范围时,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应首先及时向属地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属地居(村)民委员会召集业委会(物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