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海编委发〔2015〕27号)、《区政务中心调整内设机构的函》(海编办函〔2016〕11号)等文件要求,成立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研究整合、搭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定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建立完善平台服务流程和标准;负责平台交易事项目录调整及项目专家抽取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平台运行,对交易中心落实交易规则、服务流程等情况进行监管;受理对平台管理服务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承担全区街镇小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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