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4月17日 10:19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主要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包括:政策宣传、文化活动、农民体育健身等精神文明活动;村内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纠纷调解、农村治保等治安联防职能以及各职能部门委托代办的村民事务,公共和公益设施建设及管护;民主、维权、财务等村内事务的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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