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统筹主体或实施主体负责开展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用地规划条件、建筑设计与改造方案、土地利用方式、未登记建筑处理、项目实施安排、资金测算、运营管理等,以及根据项目特点增加的内容及附件。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应达到开展成本测算,并可指导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深度。
实施方案采用模块化编制,统筹主体或实施主体按需选取相应模块,并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完成编制工作。
1.项目基本信息模块。项目实施范围与实施方式。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统筹主体、实施主体、改造方式、改造模式、改造范围、用地面积等。涉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居住环境差、市政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影响历史风貌以及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产业结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项目应说明基本情况。
2.前期评估调查模块。前期评估调查工作主要包括现状情况调查、更新需求征询等。现状情况调查:收集土地、建筑权证、施工、竣工等资料,按需开展现状建筑和地下管线调查,分类梳理存量资源(包括土地、房屋等)的分布、功能、规模、权属、使用情况等信息;产业用地需进行利用效率评价;按需开展房屋建筑性能检测评估、消防安全评估、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更新需求征询:统筹主体或实施主体在编制过程中应当与相关物业权利人进行充分协商,征询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将相应结果纳入实施方案。
3.更新功能定位模块。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物业权利人更新需求,确定项目的功能定位。
4.规划方案模块。根据前期评估调查与功能定位,结合规划、建设、运营管理需求,制定项目规划方案。具体包括:用地规划指标。确定用地范围与面积、用地性质、建筑规模、建筑高度、退线要求等内容,涉及多种功能业态的,应明确各类功能相应的建筑规模,各项指标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主导功能分区、土地用途、建筑功能兼容混合、建筑规模管控等要求相衔接。涉及建筑规模增加的,应在符合上位规划的前提下论证建筑规模的合理性,并明确在项目实施阶段可优化的内容和幅度。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配置要求。按要求补充街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短板,明确项目范围内各类设施的类型、规模、位置等内容。重点开展服务设施分时利用、资源共享、弹性转换等提升利用效率相关专题研究。统筹与红线外各类市政场站、管线的衔接方式。交通组织方案。明确项目范围内机动车、人行、静态交通的组织与布局,道路红线、地块出入口、交通设施与公共通道的位置、衔接关系等内容。开展轨道站点一体化、停车需求测算与规划、慢行系统设计等综合交通研究。水务设施改造。涉及河道、水源井等水务相关设施的,应对水务要素的现状和规划要求进行分析,提出改造目标、标准和改造方案。地下空间利用。明确地下空间建设范围、功能、规模、连通性、运营管理等内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求,明确项目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等保护和合理利用要求。其他要求。位于重点地区或重要项目实施更新涉及首都规划重大事项的,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5.建筑设计方案模块。明确建筑改造方式,确定平面布局、立面方案,提出内部改造装修、建筑结构、消防工程、绿色建筑、智能化提升等设计策略。
6.土地利用方式模块。明确项目的具体土地利用方式。采取协议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明确相应实施路径。采取有偿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明确相应土地价款的估算及缴纳方式。涉及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方案中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内插花地、边角地统一纳入更新实施的,需明确相关用地的土地用途与使用权配置方式。使用过渡期政策的,应在方案中明确相应条件。
7.未登记建筑处理模块。涉及已取得土地和规划审批手续的建筑物,以及经认定不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无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全或者现状与原审批不符的建筑,在实施方案中应当提出相关手续办理路径,实现更新后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
8.资金方案模块。明确项目资金筹措方式、投融资方案等情况,分析财务投资回报与收益平衡情况,明确项目经营性收益与其他收益来源。涉及政府资金支持及税费优惠的,应根据不同项目类型、资金需求、成本收益指标和管理要求,明确政府资金及税费优惠等具体事项。涉及政府投资的,应开展综合效益分析评估,可包括政策可行性分析、经济可行性分析、社会效益分析以及风险影响评价等内容。
9.产业业态及运营管理模块。明确项目功能、产业策划、运营维护管理、经营绩效、自持要求等。涉及产业升级的项目,应深化产业策划内容,明确招商方向及储备项目,细化项目运营等内容;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监管要求以及违约的处置方式。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公共空间等建设、移交、运营管理相关要求。
10.建设时序模块。应在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及利益平衡原则下,明确项目的分期实施时序及资金安排。做好与周边道路施工和地下管线建设的衔接。拟定项目实施安排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的主要负责单位及具体职责,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11.协商表决情况模块。结合项目需要,涉及共同决定事项的,实施方案需说明已经物业权利人协商一致或依法表决形成决议的情况。
实施方案的成果包括文本、附表、图纸和附件。文本为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附表包括土地用途现状和规划平衡表、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等。图纸包括各专业现状图与规划图,现状图包括土地利用图、建筑布局示意图、产权格局分布图,规划图包括总平面图、功能业态组织分布图、实施效果示意图、规划图则等。
附件包括以下内容:前期评估工作情况。包括现状评估、更新意愿征询以及项目功能定位;授权说明。对于统筹主体或实施主体不是权属主体的,应提供更新实施的授权说明;消防专家评审意见。采用消防性能化方法进行设计、开展特殊消防设计情形的专家评审意见;协商表决情况。涉及共同表决事项的,物业权利人对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的协商表决情况;专家评审意见采信情况表。涉及城市更新项目需开展专家评审或评估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采信情况表。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矢量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