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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关于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海淀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效,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努力构建与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相适应的特色金融体系,结合《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金融机构引进聚集,壮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一)对新落户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实收资本增资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的补助。
  (二)对新落户的外资金融机构中国总部、北京总部、外资控股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境内外私募平行基金,对获得QDLP或QFLP试点资质的基金管理公司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新落户的法人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金融相关行业协会,给予连续三年的租房补贴;对法人金融机构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对发展势头良好、行业发展带动力较强的科创金融机构、上市企业,可按“一企一策”原则制定运营经费补贴、人才引进、人才公租房、医疗服务等全方位服务计划。
  二、优化金融要素空间布局,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围绕中关村大街等重点区域,聚集一批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发展股权投资、量化投资、金融类行业协会等业态,对相关机构给予连续三年租房补贴。
  (六)支持打造创业投资功能区,利用“创投服务+孵化空间”模式,为初创期科技企业提供资金、平台与业务相结合的组合支持。
  (七)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分支行,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科技分支行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三、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打造全球创业投资中心
  (八)推动股权投资要素聚集,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设立CVC机构,对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养老健康等海淀区重点支持产业的,根据其实际投资规模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的投资奖励。
  (九)对在海淀区成功实现退出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其在京实际投资规模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十)健全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对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挂牌转让基金份额的,给予单家机构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十一)引进耐心资本,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其设立或参股私募基金可享受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奖励。
  四、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服务科技创新
  (十二)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入驻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对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及通过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开展认股权贷、科技人才贷等创新业务的金融机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十三)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对区域内保险公司承保科技保险产品出现赔付风险的,单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十四)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首版次软件保险等科技保险产品给予最高20%的保费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上限50万元。
  (十五)鼓励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科技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五、加大企业上市服务保障力度,建设企业上市发展中心
  (十六)对在境内首发上市(存托凭证)或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含二次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七)对境内上市企业实施境内并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中介费用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十八)对支持海淀企业在香港联交所成功发行上市的基石投资者,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投资奖励。
  (十九)对新迁入的已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
  (二十)积极帮扶(拟)上市公司纾困解难,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一对一”专项对接服务。
  六、提升普惠金融水平,拓展服务深度和广度
  (二十一)鼓励银行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贷,设立“财金协同专项助企补贴包”,鼓励银行参与本区财金协同助企专项行动,通过本区财金协同平台从参与银行的专属产品中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金额1.5%左右的利息补助(其中,银行给予利息优惠0.5%左右,财政资金补贴1%),对担保类贷款额外给予0.5%的担保费补助。
  (二十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国家重点战略方向的债券、票据等直接融资产品,对绿色债、双创债等予以重点支持,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七、激发数字金融活力,加快建设金融科技示范区
  (二十三)对新入驻或新迁入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示范区核心区域的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给予连续三年租房补贴。
  (二十四)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数字经济布局,对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
  (二十五)鼓励金融科技机构揭榜挂帅,对申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成功入选并“出箱”的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对金融科技机构参与主导制定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八、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强化科创金融高地品牌
  (二十六)强化金融人才引进服务,对金融人才及其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在落户、住房、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科创金融专业人才参评“海英计划”等人才工程。
  (二十七)支持海淀区金融机构、金融科技机构、行业协会等主体举办“一会一赛三论坛”、全球PE论坛等重大科创金融活动及通过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举办的投融资对接活动,给予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不包括政府组织)经费支持,补贴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九、其他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由海淀区金融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并另行制定发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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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新落户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实收资本增资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的补助。

(二)对新落户的外资金融机构中国总部、北京总部、外资控股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境内外私募平行基金,对获得QDLP或QFLP试点资质的基金管理公司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新落户的法人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金融相关行业协会,给予连续三年的租房补贴;对法人金融机构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对发展势头良好、行业发展带动力较强的科创金融机构、上市企业,可按“一企一策”原则制定运营经费补贴、人才引进、人才公租房、医疗服务等全方位服务计划。

(五)围绕中关村大街等重点区域,聚集一批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发展股权投资、量化投资、金融类行业协会等业态,对相关机构给予连续三年租房补贴。

(六)支持打造创业投资功能区,利用“创投服务+孵化空间”模式,为初创期科技企业提供资金、平台与业务相结合的组合支持。

(七)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分支行,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科技分支行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八)推动股权投资要素聚集,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设立CVC机构,对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养老健康等海淀区重点支持产业的,根据其实际投资规模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的投资奖励。

(九)对在海淀区成功实现退出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其在京实际投资规模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十)健全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对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挂牌转让基金份额的,给予单家机构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十一)引进耐心资本,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其设立或参股私募基金可享受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奖励。

(十二)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入驻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对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及通过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开展认股权贷、科技人才贷等创新业务的金融机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十三)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对区域内保险公司承保科技保险产品出现赔付风险的,单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十四)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首版次软件保险等科技保险产品给予最高20%的保费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上限50万元。

(十五)鼓励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科技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十六)对在境内首发上市(存托凭证)或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含二次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七)对境内上市企业实施境内并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中介费用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十八)对支持海淀企业在香港联交所成功发行上市的基石投资者,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投资奖励。

(十九)对新迁入的已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

(二十)积极帮扶(拟)上市公司纾困解难,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一对一”专项对接服务。

(二十一)鼓励银行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贷,设立“财金协同专项助企补贴包”,鼓励银行参与本区财金协同助企专项行动,通过本区财金协同平台从参与银行的专属产品中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金额1.5%左右的利息补助(其中,银行给予利息优惠0.5%左右,财政资金补贴1%),对担保类贷款额外给予0.5%的担保费补助。

(二十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国家重点战略方向的债券、票据等直接融资产品,对绿色债、双创债等予以重点支持,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二十三)对新入驻或新迁入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示范区核心区域的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给予连续三年租房补贴。

(二十四)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数字经济布局,对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

(二十五)鼓励金融科技机构揭榜挂帅,对申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成功入选并“出箱”的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对金融科技机构参与主导制定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二十六)强化金融人才引进服务,对金融人才及其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在落户、住房、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科创金融专业人才参评“海英计划”等人才工程。

(二十七)支持海淀区金融机构、金融科技机构、行业协会等主体举办“一会一赛三论坛”、全球PE论坛等重大科创金融活动及通过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举办的投融资对接活动,给予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不包括政府组织)经费支持,补贴金额上限为50万元。

2024/06/04
截至2024年5月末,科创金服中心共受理科创信贷业务502笔、金额59.96亿元,有效支持了众多科创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2024/04/30
截至目前,已有近80家优质企业通过该赛事获得各项融资约230亿元,多家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或入选金融机构合作企业库。
2024/04/30
区财政局与各银行负责人关于贷款如何支持海淀区人工智能企业,推动银行普惠金融落地海淀及银行如何服务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交流研讨,为金融助力海淀区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4/04/26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立足“强党建、防风险、促发展、重科技、助民生”的工作思路,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2024/04/17
4月16日上午,区委书记张革调研金融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把握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扎实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建设现代化强区、高品质海淀,当好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新质生产力示范区贡献金融力量。
2024/03/20
3月18日,北京市银企续转贷对接服务有限公司落地海淀。该公司由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设立,旨在依托由海淀区政府联合原北京银保监局共同设立的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先行先试工作职能,解决中小企业续转贷难题,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灵活的续转贷服务。
2024/03/15
会上,区金融办向与会机构介绍了海淀区预付资金监管整体情况和资金监管的工作流程。区卫健委领导介绍了卫生健康领域预付费治理工作背景,现场解读相关法规和监管文件,并对行业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
2024/03/20
公司成立后,将充分发挥翠微集团科技金融优势,通过翠微股份全资子公司海科融通独有的支付清算平台和区块链技术,规范续转贷市场业务模式,为中小企业减少续转贷业务环节,提升续转贷业务效率,切实降低企业续转贷融资成本,助力中小企业稳链、强链。
2024/02/25
进一步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持续强化能力本领提升,细化完善方案措施,推动建立完善常态化财源工作机制,挖掘、涵养潜在财源,实现“全链条”企业梯度培育机制、街镇全覆盖协同服务企业机制双向发力,为海淀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11/09
一是培育金融发展新动能。强化重点机构引进,年内相继引进蚂蚁集团创新科技总部、全国社保基金中关村自主创新专项基金、建信消金、建信金投、人保资本等一批优质市场主体。区域内各类金融机构总数超过3000家,金融体系更加完善,金融业区域GDP占比连续5年超过10%。二是优化金融服务供给……
2024/01/15
座谈旨在建立“科技助残”机制,海淀区残联和贝壳基金会积极探索双方合作方式,推动建立长效交流协作机制,做好资源整合和服务融合,致力为每一位残疾人朋友排忧解难。
2023/11/30
此次专题研讨不仅推动了2022年贴息资金的发放进程,还助力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实现前期审批和后期审核的全链条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发放机制,规避发放风险,充分发挥信贷资源撬动作用,进而调动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积极性,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带动就业长效机制,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办法》分为七章,共四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设立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市区两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主要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具体事项、条件及程序;第三章经营规则主要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资金融入、放贷原则、放贷集中度、禁止行为、内控制度等经营规则;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监管原则、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监管谈话等内容;第五章行业自律主要规定了本市小额贷款行业自律组织及其相关职能;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违反《办法》规定按照《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七章附则主要规定了解释权归属、与其他监管规定关系及实施时间。
《办法》夯实了小额贷款行业合规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基础,将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监督管理,防范相关金融风险,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房屋可贷年限从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三年(砖混结构50年/钢混结构60年-房屋使用年限-3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三年。公积金贷款经办部门最终根据房屋可贷年限、借款人年龄等因素确定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优化后,有效解决老旧小区住房买卖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贷款期限较短的问题,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及还款压力。
依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本市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交易场所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交易场所的设立审批、开业审批、变更审批(备案)及终止审批、监督检查、资金安全监管、政策支持指导、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重大事项协调等工作。
自开始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2019年,本市出台《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京政发〔2019〕4号,以下简称2019年4号文)。2021年4月,本市发布《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监督管理等事项做出了规定。2023年11月16日,市政府废止2019年4号文。为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更好解决地方交易场所监管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需求、新问题,建立健全本市地方交易场所监管规则,制定本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所需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十一项:区监管部门初审意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书;筹建工作报告;经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图;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所有权文件或经营场所使用权文件;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材料;律师对申报材料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详情可通过“首都之窗-部门服务-市金融监管局-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路径网上查询,或拨打010-88011195电话咨询。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关于对典当行进行年审的通知》(国经贸综合〔2002〕1009号)等相关规定,典当企业参加年审需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备案信息附表; 2.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 3.北京市典当企业年审情况核查表; 4.审计报告; 5.营业执照; 6.经营场所使用权文件。 典当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当齐备,与要求一致,加盖企业公章,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应当加盖公章。
交易场所业务范围变更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区金融工作部门意见; 2.关于交易场所变更事项的申请; 3.授权委托书; 4.拟变更基本情况表; 5.营业执照; 6.内部有权机构决议原件(针对具体变更事项); 7.最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承诺书。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所需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十三项:区监管部门初审意见;关于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基本情况材料;法人股东的资质材料;自然人股东资质材料;拟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所有权文件或经营场所使用权文件;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承诺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拟实施的相关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详情可通过“首都之窗-部门服务-市金融监管局-2.1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路径网上查询,或拨打010-88011195电话咨询。

海淀区支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打造中关村科学城高能级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解决阻碍创新创业企业成长的关键问题,保持海淀区创新驱动引领地位,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海淀区高能级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高水平服务平台不断涌现,创新要素更加富集,创新服务能力持续跃升,创新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加速源头创新、推动企业成长和培育未来产业取得显著进展。政策实施后,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不少于30家高水平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力争到2026年新增不少于100家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新增不少于2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增不少于1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不少于5万家初创科技企业。
  二、措施内容
  1.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与我区合作建设一批概念验证平台,对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孙老师 88497927)
  2.支持投资机构、领军企业等主体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平台,从“选育项目”向“创造项目”转变,对平台建设方根据运营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3.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孵化平台;支持一批传统孵化平台转型升级。对平台运营方根据孵化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4.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前沿产业领域的共性技术平台,提供设计、测试、认证、打样、CRO、CDMO等相关服务,对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和服务成效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5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 88498131、88497185)
  5.支持园区运营方、孵化器、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枢纽型平台,提供技术转移转化、投融资、人才、空间、供应链、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国际交流等相关服务,对平台运营方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6.鼓励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及示范应用,对联合体组织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88498261、88497185)
  7.支持企业与政府合作共同出资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搭建企业和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平台,开展面向产业发展问题的基础科学研究。(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孙老师 88497927)
  8.支持高校院所与政府合作搭建人才交流互动培养平台,开办CEO班、技术经理人班和产品经理人班等培训班,打造高密度的政企和人才交流网络。(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9.引进开源社区和开源代码托管平台运营方;鼓励开源组织、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专业化开源社区。对开源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石老师 88499349)
  10.对海淀区核心产业方向的优质创新创业人才发出创业邀请,对落地海淀的项目团队核心人才(创始人)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赵老师 88497033、88498597)
  11.支持园区运营方开展系统化的企业和产业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鼓励园区引入和培育税源企业,对园区运营方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鼓励园区运营方对老旧厂房改造,开展先进制造业、测试中试线项目建设,对改造建设方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何老师 88499415)
  12.引进“耐心资本”,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在海淀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加大高潜力项目直投力度,对创业投资基金运营方,根据项目投资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区金融办;联系人:李老师 88495722)
  13.支持集群注册平台等重点平台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放宽小微企业在经营类型和免费注册时间等方面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标准化、便利化。(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局;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14.引进国际知名的金融财务、知识产权、信用服务、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人力资源展览展示等高端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国际知名的应用技术研究机构和国际一流高校在海淀设立办事机构。对平台运营方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12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商务局;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15.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展会、榜单评选、高端论坛等活动在海淀举办;支持举办赛事路演、新技术新产品发布、新技术交易、等活动。对活动举办方根据活动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三、附则
  本措施所涉及资金支持与我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落实,企业自主选择。
  本措施由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涉及资金支持由各牵头单位制定细则并实施。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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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与我区合作建设一批概念验证平台,对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孙老师 88497927)

  2.支持投资机构、领军企业等主体建设未来产业孵化平台,从“选育项目”向“创造项目”转变,对平台建设方根据运营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3.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孵化平台;支持一批传统孵化平台转型升级。对平台运营方根据孵化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4.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前沿产业领域的共性技术平台,提供设计、测试、认证、打样、CRO、CDMO等相关服务,对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和服务成效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5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 88498131、88497185)

  5.支持园区运营方、孵化器、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枢纽型平台,提供技术转移转化、投融资、人才、空间、供应链、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国际交流等相关服务,对平台运营方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6.鼓励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及示范应用,对联合体组织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88498261、88497185)

  7.支持企业与政府合作共同出资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搭建企业和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平台,开展面向产业发展问题的基础科学研究。(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孙老师 88497927)

  8.支持高校院所与政府合作搭建人才交流互动培养平台,开办CEO班、技术经理人班和产品经理人班等培训班,打造高密度的政企和人才交流网络。(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9.引进开源社区和开源代码托管平台运营方;鼓励开源组织、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专业化开源社区。对开源平台建设方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石老师 88499349)

  10.对海淀区核心产业方向的优质创新创业人才发出创业邀请,对落地海淀的项目团队核心人才(创始人)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赵老师 88497033、88498597)

  11.支持园区运营方开展系统化的企业和产业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鼓励园区引入和培育税源企业,对园区运营方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鼓励园区运营方对老旧厂房改造,开展先进制造业、测试中试线项目建设,对改造建设方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何老师 88499415)

  12.引进“耐心资本”,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在海淀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加大高潜力项目直投力度,对创业投资基金运营方,根据项目投资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区金融办;联系人:李老师 88495722)

  13.支持集群注册平台等重点平台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放宽小微企业在经营类型和免费注册时间等方面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标准化、便利化。(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局;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14.引进国际知名的金融财务、知识产权、信用服务、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人力资源展览展示等高端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国际知名的应用技术研究机构和国际一流高校在海淀设立办事机构。对平台运营方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12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商务局;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15.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展会、榜单评选、高端论坛等活动在海淀举办;支持举办赛事路演、新技术新产品发布、新技术交易、等活动。对活动举办方根据活动成效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0)

2024/04/22
中国人民大学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与海淀区在人工智能理论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高端智库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紧密对接,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全力建设好中关村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2024/04/09
中关村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于去年9月揭牌,集聚了一批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市领导察看百川智能公司、智谱华章科技公司技术创新情况和产品演示。尹力鼓励企业瞄准人工智能技术前沿,结合用户需求、行业实际与使用场景,不断提升产品的创新力竞争力。他叮嘱园区和属地负责人提升专业运营能力,为产业落地提供空间;聚焦人工智能,加大优质项目挖崛和引进力度,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落地发展;围绕企业需求做好精准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24/04/09
会上,校地双方领导签署《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人工智能产业高地合作备忘录》。北航始终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积极布局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和空间,做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献策出力。
2024/03/28
3月26日,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揭牌仪式在海淀区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园举行。海淀区宣布3500P算力部署就位,可为大模型企业提供算力、数据一体化服务,全力为北京人工智能企业打造大模型训练基地。
2024/03/26
着眼打造全国一流、世界领先的综合保税区和科技创新高地的目标,中关村综保区拟构建“2+2+N”保税业务谱系,以集成电路产业和医药健康产业为核心,人工智能产业和科技服务业为重点,拓展总部经济、跨境电商等N个保税服务业态。
2024/03/22
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及海淀区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为加快中关村科技商务区建设,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程,该项目打造以“水(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能(绿色电力与可再生新能源)、城(城市综合体与城际基础设施联通)、数(业务数字化与产品智慧化)”为核心的高科技创新产业园。
2024/03/22
海淀区是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在创新驱动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上有许多先进的经验,非常值得乌兰察布学习。希望双方紧抓在人工智能相关产业方面的合作,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发挥乌兰察布能源优势和海淀产业优势,共建绿色算力基地,促进双方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实现合作,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4/03/22
两地签署《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全域对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围绕共建友好区市、推动创新协同、加强创新要素互动、加强产业合作、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合作、加强养老领域和文化创意合作交流、深化农产品对接合作,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学习等方面开展对接,开启合作共赢的新篇章。
2024/03/18
双方签署《海淀区人民政府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两区将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沟通交流,完善合作机制,共同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协同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为两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4/03/15
今年清河街道将通过多项举措提升服务地区企业质量,做好惠企政策帮扶,坚持推进产业提升,加快培育创新动能,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会上,清河街道、中关村科学城服体处、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与辖区企业代表为“清河红桥孵化器”揭牌。
2024/02/29
在2月19日召开的2024海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中关村科学城相关负责人透露,海淀将加快建设、汇聚万P(1P约等于每秒1000万亿次的计算速度)级高性能算力资源,在京内及环京地区建设大规模算力中心,并通过人工智能数据开放共享监管沙箱试点、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建设中国人工智能产业高地与示范区。
2024/02/29
大会现场,16个近期投用和推动建设的重点园区(楼宇)集体亮相,总建筑面积达385万平方米,将为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等产业提供专业运营服务。中关村科学城国际创新服务集聚区揭牌,海淀区还发布了今年首批5项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20个高精尖重点项目现场签约,涉及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等多个领域。
2024/02/29
“听完发布的政策后,我非常地激动和兴奋,我感受到了海淀的创新生态雨林和未来海淀在创新活跃度上的非常强大的政策支撑和保障,而且是立体的、多维度的,比如说在扶持更多的小微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鼓励更多的企业用金融的手段、开放更多的空间、支持更多的专业化平台,我想这对于一个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
2024/02/29
随着城市更新的不断推进,西三旗逐渐“腾笼换鸟”,区域内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一期、二期,金隅智造工场等产业园区发展迅速,创新资源不断汇聚,为高精尖企业及创新创业平台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2024/02/29
近日,北京蓝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关村科学城职工创新工作室负责人张俊杰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直升机研究院副院长高亚东共同为“直升机飞行动力学与控制仿真研究中心”揭牌,并正式启动“南航—北京蓝天‘旋翼仿真’就业育人项目”。
2024/02/20
海淀一直致力于打造优质的产业空间,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本次推介的重点园区(楼宇)项目共16个,总建筑面积达385万平方米,未来两年还将拟实现土地供应面积达144公顷、建筑规模287万平方米。这些产业空间资源丰富,特点鲜明。
2024/02/19
近年海淀区着力打造产业特色鲜明、设施配套完备服务机制优化、开放创新活跃的高品质标杆型园区。以下16个重点园区(楼宇)项目,总建筑面积达385万平方米,为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等产业提供专业运营服务的高品质产业空间。
2023/10/16
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9764家,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112家,独角兽企业51家,重大项目签约超过200个……“两区”建设三年来,海淀区多措并举,源源不断地为高精尖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创业担保贷款是以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创业或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其中,个人贷款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共10类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最长3年。
《关于印发北京市落实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人社就促字〔2023〕34号)文件已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
到中关村创新创业的外籍华人,且需要身份界定的人群。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主体,主要为有就业意愿和帮扶需求的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一)为每名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至少1次“一对一”职业指导或职业测评。(二)摸清见习需求,提供见习政策咨询,为每名困难家庭毕业生推荐至少1个见习岗位。(三)结合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意向及专业背景,为每名困难家庭毕业生推荐至少3个就业岗位。(四)为每名困难家庭毕业生推荐至少1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指导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五)对准备创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协助对接创业导师和各类创业资源;符合条件的,协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六)对经过上述帮扶服务后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根据其个人意愿,可向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推荐,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重点帮扶对象是指本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毕业生;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3.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家庭毕业生;4.残疾人毕业生。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自行认定其他类型困难家庭毕业生并组织就业帮扶服务。

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培育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打造海淀高质量发展引擎,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
  自2024年起,海淀区每年设置专项资金,支持不少于500家中小企业,带动新增落地企业不少于100家,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调整优化,力争到2026年新增培育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和上市企业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形成具有海淀特色的中小企业梯度集群,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措施内容
  1.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上一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一年度作为牵头或第一承担单位主持国家级、北京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新获得国家级或者北京市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联合实验室认定的企业,分梯度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科技奖:吴老师,88499649,重大项目等:谭老师,88499219)
  2.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支持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对上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对开展PCT专利申请等高价值专利布局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专利奖:赵老师、李老师,83454135、83454136,PCT专利等:赵老师、齐老师,88493635)
  3.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提升研发强度,优先支持国家战略新兴和未来产业的企业,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金额,且研发投入保持较高增长率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4.支持具有国际化基因的初创企业落地发展。
  对主要创始人、第一大自然人在境外QS 200高校取得学位或在海外学习、科研、工作、创业1年以上,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且近两年新落地、累计获得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落地支持。对创始团队有外籍员工,且近两年新落地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落地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5.支持中小企业强化全球市场竞争能力。
  本年度参与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美国国际消费电子展(CES展)、迪拜GITEX GLOBAL科技展等国际展览展会,提供展位费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88493617、88499176)
  6.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做大做强。
  对于上年度新落地或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上年度入选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北京市经信局隐形冠军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7.支持中小企业强化质量主体作用。
  对上一年度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牵头及主要参与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8.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领域竞争力。
  对于上年度在医疗器械、创新药品、新兴领域、技术装备等高精尖方向,通过国际、国家产品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军融办;联系人:医药领域:赵老师,88499405,新兴领域:88498254)
  9.支持高潜力企业落地海淀区。
  支持高潜力企业落地海淀区,对国际化大赛、国家级创业大赛、北京市级创业大赛、中关村科学城科创大赛和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等高水平创赛获奖项目,以及创始人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背景且获得较高融资的优质创业项目落地海淀,给予最高50万元落地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0.支持高成长企业可持续发展。
  对上一年度纳入海淀区统计范围的营业收入总额达到一定金额,且营收保持高增长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1.支持中小企业依托资本加持快速发展。
  支持更多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科技企业通过资本赋能加速业务发展,对成立年限在5年内,且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达到一定金额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2.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面临各级、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未在合同约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等情况的,优先予以援助。为有需要的企业对接法律服务团队,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诉求和困难,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权益。(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3.降低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成本。
  对于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企业,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5%左右的利息补助,担保类贷款同时再享受0.5%的担保费补助。依托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用好中关村版并购贷款、科技人才贷、认股权贷款等市场急需的金融产品,精准有效填补科创企业融资需求空白。(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联系人:贷款贴息:88483394,普惠金融:88497560、88497661)
  14.积极构建企业人才支持体系。
  对于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统筹人才服务和各项政策支持,实现双向联动效应;用好市区两级人才支持政策,对于重点产业人才、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才等积极支持。优先推荐优质中小企业直通“薪火共燃”等专项计划,优先推荐参加“海英人才”评选;优先给予优质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公租房等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5.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政策上门”服务,定期走进各产业园开展政策宣讲、一对一咨询等系列服务活动,解决企业需求和困难。积极培育优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和创新资源,举办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将优质的中小企业纳入供应商目录,加强资源匹配,实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出海”,提供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服务。(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三、附则
  本措施所支持的对象是指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在海淀区新注册或落地不满两年的企业除外),且尚未在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或发行存托凭证。
  除第5项或另有规定外,本措施所涉及资金支持与我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落实,企业自主选择。
  本措施由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涉及资金支持由各牵头单位制定细则并实施,企业可通过“中关村科学城”微信公众号、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关注细则发布动态。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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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上一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一年度作为牵头或第一承担单位主持国家级、北京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新获得国家级或者北京市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联合实验室认定的企业,分梯度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科技奖:吴老师,88499649,重大项目等:谭老师,88499219)

2.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支持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对上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对开展PCT专利申请等高价值专利布局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专利奖:赵老师、李老师,83454135、83454136,PCT专利等:赵老师、齐老师,88493635)

3.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提升研发强度,优先支持国家战略新兴和未来产业的企业,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金额,且研发投入保持较高增长率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4.支持具有国际化基因的初创企业落地发展。
对主要创始人、第一大自然人在境外QS 200高校取得学位或在海外学习、科研、工作、创业1年以上,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且近两年新落地、累计获得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落地支持。对创始团队有外籍员工,且近两年新落地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落地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5.支持中小企业强化全球市场竞争能力。
本年度参与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美国国际消费电子展(CES展)、迪拜GITEX GLOBAL科技展等国际展览展会,提供展位费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88493617、88499176)

6.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做大做强。
对于上年度新落地或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上年度入选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北京市经信局隐形冠军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7.支持中小企业强化质量主体作用。
对上一年度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牵头及主要参与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8.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领域竞争力。
对于上年度在医疗器械、创新药品、新兴领域、技术装备等高精尖方向,通过国际、国家产品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军融办;联系人:医药领域:赵老师,88499405,新兴领域:88498254)

9.支持高潜力企业落地海淀区。
支持高潜力企业落地海淀区,对国际化大赛、国家级创业大赛、北京市级创业大赛、中关村科学城科创大赛和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等高水平创赛获奖项目,以及创始人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背景且获得较高融资的优质创业项目落地海淀,给予最高50万元落地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0.支持高成长企业可持续发展。
对上一年度纳入海淀区统计范围的营业收入总额达到一定金额,且营收保持高增长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1.支持中小企业依托资本加持快速发展。
支持更多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科技企业通过资本赋能加速业务发展,对成立年限在5年内,且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达到一定金额的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2.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面临各级、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未在合同约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等情况的,优先予以援助。为有需要的企业对接法律服务团队,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诉求和困难,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权益。(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3.降低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成本。
对于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企业,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5%左右的利息补助,担保类贷款同时再享受0.5%的担保费补助。依托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用好中关村版并购贷款、科技人才贷、认股权贷款等市场急需的金融产品,精准有效填补科创企业融资需求空白。(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联系人:贷款贴息:88483394,普惠金融:88497560、88497661)

14.积极构建企业人才支持体系。
对于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统筹人才服务和各项政策支持,实现双向联动效应;用好市区两级人才支持政策,对于重点产业人才、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才等积极支持。优先推荐优质中小企业直通“薪火共燃”等专项计划,优先推荐参加“海英人才”评选;优先给予优质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公租房等支持。(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15.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政策上门”服务,定期走进各产业园开展政策宣讲、一对一咨询等系列服务活动,解决企业需求和困难。积极培育优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和创新资源,举办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将优质的中小企业纳入供应商目录,加强资源匹配,实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出海”,提供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服务。(牵头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联系人:吴老师,88499649)

2024/05/13
5月11日,2024东升镇“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科创新高地”主题论坛成功举办,镇域内投融资、智能制造、医疗健康等领域114家企业参加论坛。论坛上,发布了《东升镇“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科创新高地”12条助企措施》(以下简称“12条助企措施”),条条都是“真金白银”的“干货”,获得企业代表们的热烈欢迎。
2024/05/01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海淀区2024年度第3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征集及评审工作。前期已将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经相关程序,海淀区2024年度第3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告。
2024/04/08
根据《关于启动2024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科创发〔2024〕67号)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科创发 [2021]1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的规定,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4/07
根据《关于启动2024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科创发〔2024〕68号)要求,即日起启动海淀区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3/28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秩序,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区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3/26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海淀区2024年度第2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征集及评审工作。前期已将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经相关程序,海淀区2024年度第2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告。
2024/02/29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海淀区2024年度第1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征集及评审工作。前期已将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经相关程序,海淀区2024年度第1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告。
2024/02/22
根据《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现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2/20
海淀区每年将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不少于500家中小企业,优质企业将获得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在以资金为主要牵引的同时,“科技中小企业15条”同步匹配了权益保障、融资贷款、人才培育、应用场景等多方面资源,引导中小企业在创新能力、国际发展、专业能力、高速成长等多维度加速发展,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提供源源动力。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须同时符合以下认定标准:1.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2.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4.其他认定标准参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执行。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对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实行“单独认定、单独报备、单独管理”,全面推进“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企业申请政策试点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根据《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根据《工作指引》,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
根据《工作指引》,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根据《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根据《工作指引》规定,符合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企业虽然是高新技术企业,但企业仍然需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及自评,提交相关材料。
根据《工作指引》规定,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财税〔2015〕119号文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形式的企业不能申报。
按照《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如果只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则不符合申报条件。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有关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企业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点击“热点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进入界面后,点击“办理入口”。2.非首次申请的用户直接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首次申请的用户,需先点击“立即注册账号”,选择“单位户(法人)注册”完善单位法人信息,完成注册。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条第一款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定义,除了法人、其他组织、单位等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在机构的称谓有所不同外,均明确提出“主要是执行所在机构的工作任务或者是成果的完成主要是利用了所在机构的物质技术条件”,以“执行工作任务”和 “主要利用物质技术条件”作为两个重要衡量标准,二者具备其一即可认定为职务科技成果。

全文发布!海淀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近日,2024海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会成功召开,会上发布了《海淀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区级措施的引导激励、政策配套作用,推动新药创制、高端医疗器械和前沿生物技术等方向的技术突破,全面提升医药健康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医药健康产业高地,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方向
  (一)药品领域,主要包括抗体药物、疫苗、重组蛋白及多肽药物、基因治疗、以CAR-T治疗为代表的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抗体偶联药物、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核酸药物等创新药物和高端生物制品,创新化学药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等。
  (二)医疗器械领域,主要包括高端医学影像软件及设备、植介入器械及高值耗材、医疗机器人、先进诊疗设备及生命支持设备、高端康复辅具及器材、体外诊断设备和试剂、基因检测与合成设备、器官芯片、脑-机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医用软件、生物医用材料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三)其他领域,包括新型服务外包、智能手术室、数字医疗产品和服务等。
  二、提升创新研发能力 
  1.支持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创新研发。对于首次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进入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实现病例入组(或完成关键性临床试验),以及首次取得药品注册许可证,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择优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根据所处的临床阶段,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个品种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对首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研发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奖励。产品上市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于同时获得NMPA和FDA批准临床试验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在上述已有资金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额外临床补贴5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支持CGT药物开展IIT研究。对接全市临床资源,加速推进区内由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研究)。对于已开展IIT研究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在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后,按照项目入组的病例数、根据实际发生费用30%给予相应补贴,每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可支持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其他创新药物研发。对于进入I期、II期、III期,或取得上市许可并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一类/二类创新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和中药),择优分阶段依次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研发投入30%。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经认定的动物创新药等可参照一类新药予以支持。对于获得上市许可的三类/四类/五类药物,按照上市后2年内单品种销售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度累计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经认定的添加剂、抗衰老、生物农药等产品可参照三类药物予以支持。
  4.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对首次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区内产业化形成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产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10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300万元支持。对首次进入国家/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500/300万元支持。对首次进入美国FDA《突破性器械项目指南》(Breakthrough Devices Program)通道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800万元支持。以上政策原则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各奖励不重复叠加,择优取高予以支持。
  5.对在海淀区生产或结算的医疗器械企业,单品种年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10亿元、20亿元,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支持,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但不超过企业当年的综合贡献。
  6.支持企业申请国外注册认证。对于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每个品种最高1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医疗器械,择优给予不超过海外发生的实际注册费用(含海外注册费、检测费、当地代理费)30%,每个品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7.支持拓展大品类的license-out业务。对于形成重大原创品种,通过转让专利、临床批件、销售许可权等形式产生收入、税收的企业(包括转让收入、里程碑收入和未来药品上市分成等),根据授权方两年内所获协议收入的10%给予资金奖励,最高10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00万元。 
  8.发布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专项。围绕细胞培养基、一次性生物反应器、基因编辑技术、酶促合成反应、递送系统、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治疗靶点发现、医学影像设备核心零部件等底层技术重点领域,由政府发布攻关方向。根据项目技术创新性和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鼓励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面向医药健康产业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和示范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效能。对于组成创新联合体的龙头企业,根据创新联合体运营成效,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5000万元支持。
  9.支持现代生物育种创新。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并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主要农作物,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北京市审定后在海淀区首试推广种植不少于50亩(含)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或市级登记后在海淀区首试推广种植不少于30亩(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并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支持人工智能在医药健康领域应用
  10.支持AI赋能药械研发、临床研究。通过AI发掘临床需求,搭建AI药物发现平台,对于取得靶点确认、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等初步验证成果,或推进至IND等关键性阶段的创新药项目,结合创新性、平台投入情况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于AI加速医疗器械研发类项目,参照对于医疗器械的支持条款予以支持。
  11.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药健康领域全产业链应用项目。聚焦数字技术驱动的未来趋势性项目,支持AI辅助影像识别与诊断、智能化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与类脑芯片、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可穿戴设备、数字疗法等医工交叉结合项目,开展医疗应用场景,提升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水平;支持开展临床试验智能管理、生产工艺数字转型等场景应用;参照技术创新性、投入情况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四、支持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落地
  12.支持重大成果和创新资源落地。支持全球药品、医疗器械领军企业在区内建设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对于国际化团队、持有全球专利、预期有重大突破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或项目落地,根据创新性、投资规模等,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支持。
  13.支持综保区引进医药健康国际知名企业及机构。入区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货物在区内使用,无需缴纳关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在区内进行货物交易,无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从境内进入综保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退消费税和增值税;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等吸引企业“保税研发”。
  五、优化产业生态
  14.支持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平台,支持投资机构、领军企业等主体建设原创新药、合成生物学、计算生物学、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孵化平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进程,根据平台运营成效,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30%用于运营支持,70%根据绩效进行奖励。
  15.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孵化平台,支持传统医药健康孵化平台转型升级。根据孵化器运营成效,分别给予国际知名孵化平台、高潜力孵化平台、传统孵化器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最高300万元、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16.支持一批医药健康共性技术平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点针对企业有需求、但独立建设运营成本较高的共性技术平台进行支持,补齐实验室成果向工业化量产推进的短板,为科技企业提供相关设计、测试、认证、打样、CRO、CDMO等服务;根据平台运营成效,按照运营和服务费用最高20%比例,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
  17.支持一批医药健康枢纽型平台,整合创新要素资源。鼓励园区运营方、孵化器、社会组织等建设枢纽型平台,为企业提供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国际交流、平台搭建、产业研究等特定功能或面向创新药、医疗器械等行业领域的纵向服务。根据平台运营成效,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18.加强人才服务。加强对于医药健康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形成从战略科学家到领域顶尖人才、专业人才、青年人才等为主体的多层次人才梯队。对于拥有国际知名医药企业研发和高级管理工作经验的核心人才,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19.支持一批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对特色产业园运营方,按产业服务和公共设施建设总投资额最高20%比例,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对未达到特色产业园标准的园区运营方,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园区运营方引进和培育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方,按照新引入、新培育企业区级经济贡献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家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通过自主、联营、租赁等方式对老旧厂房及附属建筑物、配套设施开展结构加固、绿色低碳改造、科技场景打造及内外部装修等投资改造,利用老旧厂房打造科技园区、开展医药健康产业制造、测试等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厂房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30%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0.加强医药健康领域宣传推广。支持举办高端论坛、榜单评选、赛事路演、新技术新产品发布、技术交易、产业对接、组织企业去国外参展等创新创业专业活动。对于符合条件的活动举办机构,根据活动规模与效果,按照活动总费用最高50%比例进行补贴,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对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活动优先给予会议场地、对外宣传等综合支持。
  六、附则
  21.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海淀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对于特别重大项目,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提高支持标准。符合北京市市级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可申请同时享受市、区两级政策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本措施由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增强政策的创新性、先进性,稳定企业驻区发展。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将做相应调整。《2022年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同时废止。
海淀区支持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jpg

 

1.支持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创新研发。对于首次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进入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实现病例入组(或完成关键性临床试验),以及首次取得药品注册许可证,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择优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根据所处的临床阶段,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个品种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对首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研发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奖励。产品上市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于同时获得NMPA和FDA批准临床试验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在上述已有资金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额外临床补贴5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支持CGT药物开展IIT研究。对接全市临床资源,加速推进区内由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研究)。对于已开展IIT研究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在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后,按照项目入组的病例数、根据实际发生费用30%给予相应补贴,每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可支持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其他创新药物研发。对于进入I期、II期、III期,或取得上市许可并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一类/二类创新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和中药),择优分阶段依次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研发投入30%。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经认定的动物创新药等可参照一类新药予以支持。对于获得上市许可的三类/四类/五类药物,按照上市后2年内单品种销售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度累计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经认定的添加剂、抗衰老、生物农药等产品可参照三类药物予以支持。

4.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对首次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区内产业化形成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产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10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300万元支持。对首次进入国家/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500/300万元支持。对首次进入美国FDA《突破性器械项目指南》(Breakthrough Devices Program)通道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800万元支持。以上政策原则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各奖励不重复叠加,择优取高予以支持。

5.对在海淀区生产或结算的医疗器械企业,单品种年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10亿元、20亿元,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支持,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但不超过企业当年的综合贡献。

6.支持企业申请国外注册认证。对于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每个品种最高1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医疗器械,择优给予不超过海外发生的实际注册费用(含海外注册费、检测费、当地代理费)30%,每个品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7.支持拓展大品类的license-out业务。对于形成重大原创品种,通过转让专利、临床批件、销售许可权等形式产生收入、税收的企业(包括转让收入、里程碑收入和未来药品上市分成等),根据授权方两年内所获协议收入的10%给予资金奖励,最高10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00万元。

8.发布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专项。围绕细胞培养基、一次性生物反应器、基因编辑技术、酶促合成反应、递送系统、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治疗靶点发现、医学影像设备核心零部件等底层技术重点领域,由政府发布攻关方向。根据项目技术创新性和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鼓励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面向医药健康产业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和示范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效能。对于组成创新联合体的龙头企业,根据创新联合体运营成效,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5000万元支持。

9.支持现代生物育种创新。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并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主要农作物,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北京市审定后在海淀区首试推广种植不少于50亩(含)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或市级登记后在海淀区首试推广种植不少于30亩(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并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0.支持AI赋能药械研发、临床研究。通过AI发掘临床需求,搭建AI药物发现平台,对于取得靶点确认、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等初步验证成果,或推进至IND等关键性阶段的创新药项目,结合创新性、平台投入情况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于AI加速医疗器械研发类项目,参照对于医疗器械的支持条款予以支持。

11.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药健康领域全产业链应用项目。聚焦数字技术驱动的未来趋势性项目,支持AI辅助影像识别与诊断、智能化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与类脑芯片、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可穿戴设备、数字疗法等医工交叉结合项目,开展医疗应用场景,提升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水平;支持开展临床试验智能管理、生产工艺数字转型等场景应用;参照技术创新性、投入情况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12.支持重大成果和创新资源落地。支持全球药品、医疗器械领军企业在区内建设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对于国际化团队、持有全球专利、预期有重大突破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或项目落地,根据创新性、投资规模等,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支持。

13.支持综保区引进医药健康国际知名企业及机构。入区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货物在区内使用,无需缴纳关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在区内进行货物交易,无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从境内进入综保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退消费税和增值税;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等吸引企业“保税研发”。

14.支持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平台,支持投资机构、领军企业等主体建设原创新药、合成生物学、计算生物学、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孵化平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进程,根据平台运营成效,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30%用于运营支持,70%根据绩效进行奖励。

15.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孵化平台,支持传统医药健康孵化平台转型升级。根据孵化器运营成效,分别给予国际知名孵化平台、高潜力孵化平台、传统孵化器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最高300万元、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16.支持一批医药健康共性技术平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点针对企业有需求、但独立建设运营成本较高的共性技术平台进行支持,补齐实验室成果向工业化量产推进的短板,为科技企业提供相关设计、测试、认证、打样、CRO、CDMO等服务;根据平台运营成效,按照运营和服务费用最高20%比例,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

17.支持一批医药健康枢纽型平台,整合创新要素资源。鼓励园区运营方、孵化器、社会组织等建设枢纽型平台,为企业提供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国际交流、平台搭建、产业研究等特定功能或面向创新药、医疗器械等行业领域的纵向服务。根据平台运营成效,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18.加强人才服务。加强对于医药健康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形成从战略科学家到领域顶尖人才、专业人才、青年人才等为主体的多层次人才梯队。对于拥有国际知名医药企业研发和高级管理工作经验的核心人才,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19.支持一批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对特色产业园运营方,按产业服务和公共设施建设总投资额最高20%比例,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对未达到特色产业园标准的园区运营方,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园区运营方引进和培育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方,按照新引入、新培育企业区级经济贡献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家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通过自主、联营、租赁等方式对老旧厂房及附属建筑物、配套设施开展结构加固、绿色低碳改造、科技场景打造及内外部装修等投资改造,利用老旧厂房打造科技园区、开展医药健康产业制造、测试等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厂房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30%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0.加强医药健康领域宣传推广。支持举办高端论坛、榜单评选、赛事路演、新技术新产品发布、技术交易、产业对接、组织企业去国外参展等创新创业专业活动。对于符合条件的活动举办机构,根据活动规模与效果,按照活动总费用最高50%比例进行补贴,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对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活动优先给予会议场地、对外宣传等综合支持。

21.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海淀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对于特别重大项目,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提高支持标准。符合北京市市级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可申请同时享受市、区两级政策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4/15
北京四季青生命科技园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总建筑规模13.86万平方米。随着园区的落地运营,将进一步助力四季青镇加速形成巨山路“医药健康创新产业聚集带”,构建四季青“医工交叉产业创新示范区”,以及打造四季青“AI赋能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为海淀区乃至北京市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创新力量和发展动能。
2024/04/02
3月28日,中关村科学城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布大会在中关村论坛永久会址举办。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海淀区将打造南、中、北三大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区,总面积达200万平米。到2026年,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收入规模力争达到1500亿元。
2024/03/29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与落地中关村科学城的重点项目臻知医学、赛诺微、康景制药、翰宇药业、首科灵赋、德立福瑞、智精灵进行签约。本次签约仪式的举行,标志着这些重点项目正式落地中关村科学城,将为地区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中关村科学城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
2024/03/29
3月28日,《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2024中关村科学城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布大会上发布。通过实施《行动计划》,到2026年,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收入规模将达到1500亿元,培育2-3家国内行业领军企业,新增10家上市公司、30家专精特新企业,建设AI赋能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建成医工交叉产业创新示范区。
2024/03/28
按照医药健康产业整体空间布局,利用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等助力中医药产业发展,满足高成长创新企业空间需求。引入国内中医药健康产业龙头企业,纳入总部经济、“两区”建设以及中关村综合保税区建设等相关政策支持范围,并提供全过程指导服务。
2024/03/28
月27日,集登记注册、许可审批、标准创新、商秘保护、知产保护、广告合规、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于一体的全市首个医药产业“创新合伙直通车”,在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举办的医药产业论坛上正式开通。该“直通车”的开通,将“集成式”高效解决医药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竭诚服务医药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全周期,打通市、区医药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4/03/28
3月28日,在中关村科学城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布大会上,海淀区隆重推介了一批最新医药健康产业空间资源,包括北京四季青生命科技园、海星医药健康创新园B区、中关村科学城国际医谷、金隅生命科学创新中心等,预计新增医药健康产业空间110万平方米。
2024/03/28
3月28日,中关村科学城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布大会上发布了海淀区公共服务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和临床CRO平台等一系列中关村科学城医药健康产业服务平台,涵盖创新药研发、临床前动物实验、医疗器械研发中试等孵化器、加速器、CRO、CDMO机构。
2024/03/27
3月27日,集合登记注册、许可审批、标准创新、商秘保护、知产保护、质量发展、行政执法八条“服务专列”的医药产业“创新合伙直通车”,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东升镇政府举办的医药产业论坛上正式开通。该“直通车”的开通将“集成式”高效解决医药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竭诚服务医药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全周期,打通市、区医药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4/03/26
紫竹院街道车道沟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设全科、中医、中医康复理疗等门诊,可为周边三个小区的居民提供输液治疗、抽血化验、出诊以及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等服务。区领导察看就医环境,听取海淀医院、属地街道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建设情况的汇报。张革要求,要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优化医疗环境空间布局,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贴心的社区卫生服务。
2024/02/20
目前海淀区医药健康领域共有科研工作人员约3.4万人,全市占比约48%,院士110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4个,医院研究所资源15个,集聚企业500余家,重点企业282家,上市公司20家,在北京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中发挥了创新策源作用。
本措施由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涉及资金支持由各牵头单位制定细则并实施,企业可通过“中关村科学城”微信公众号、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关注细则发布动态。
(一)药品领域,主要包括抗体药物、疫苗、重组蛋白及多肽药物、基因治疗、以CAR-T治疗为代表的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抗体偶联药物、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核酸药物等创新药物和高端生物制品,创新化学药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等。(二)医疗器械领域,主要包括高端医学影像软件及设备、植介入器械及高值耗材、医疗机器人、先进诊疗设备及生命支持设备、高端康复辅具及器材、体外诊断设备和试剂、基因检测与合成设备、器官芯片、脑-机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医用软件、生物医用材料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三)其他领域,包括新型服务外包、智能手术室、数字医疗产品和服务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准营便利化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服务企业为目标,围绕企业实际办事需求,推动同一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跨部门集成办理,向市场主体颁发一张综合许可凭证,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到2023年11月底前,在全区餐饮店、超市/便利店等40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并逐步推动更多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流程再造,实行“一次告知”。对同一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围绕市场主体准营涉及的审批要素,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编制行业综合办事指南,实现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一次告知”。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各行业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4月
  (二)简化申请材料,实现“一表申请”。对具备条件的行业,由区政务服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对该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解,基于市场主体选择集成受理条件和信息要素,将原来的多个申请表整合为“一表”,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暂不具备“一表申请”条件的行业,可采取“多个事项、一次申报”的方式,一并提交申请材料。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各行业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4月
  (三)优化服务方式,纳入“一窗受理”。区政务服务局统筹、各审批部门按照业务内容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措施的政策发布、定期宣讲、落地实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的政策咨询、提前辅导、全程帮办、一窗受理等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一业一证”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在综合窗口受理后分送各相关部门实施审批,建立“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各行业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四)做好平台支撑,推动“一网通办”。加强数字化建设,依托本区“一网通办”平台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建设“一业一证”申办系统,按区域、行业将“一业一证”线上申报入口汇集至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和“京通”,逐步推动“一业一证”全程网办。对具备条件的行业,成熟一批、上线一批,推动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提升网办深度,推进便利化办理。在“一业一证”改革各环节广泛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各行业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五)整合优化审批结果,实现“一证准营”“一码联动”。区政务服务局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单项审批结果,制发“一业一证”综合许可凭证(不替代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将其作为市场主体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凭证。市场主体所需的单项审批证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相关部门予以发放,可通过综合许可凭证的证面二维码查询和展示。各单项审批证件注销、失效、撤回、撤销、吊销等的,相应综合许可凭证同时作废,并由区政务服务局收回。各审批部门对综合许可凭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负责,并对因实施审批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担相应责任。本区制发的综合许可凭证,按照证照汇聚要求逐步汇聚至市电子证照库。按照全市工作要求,推动综合许可凭证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互认通用,有条件时实现京津冀地区范围内的互认通用。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各行业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管理链条。对纳入全市“一业一证”改革范围且具备条件的行业,按照“6+4”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相关部署安排,探索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适应不同场景领域和场景特点,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逐步推行“6+4”一体化综合监管措施。对暂不具备推行“6+4”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条件的行业,区级相关部门在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行业监管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海淀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及时响应市级专班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区改革落地,开展日常督促指导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工作专班由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由公安海淀分局、区教委、区民族宗教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烟草专卖局、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区水务局、海淀消防救援支队等作为成员单位,并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已纳入市级重点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牵头科室及负责人,细化工作任务,按照统一申办入口、统一办理页面、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时限等标准要求,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同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市区联动,主动与市级业务指导部门保持动态交流,建立沟通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高效推进所涉及的“一业一证”改革事项任务。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做好“一业一证”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改革政策解读,提升改革知晓率,及时总结改革做法、经验和亮点,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改革内容、体验改革成效、享受改革成果;加强业务培训,明晰改革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执行标准等,确保审批服务人员和综合窗口人员理解准确、实施规范,推动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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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流程再造,实行“一次告知”。对同一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围绕市场主体准营涉及的审批要素,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编制行业综合办事指南,实现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一次告知”。

(二)简化申请材料,实现“一表申请”。对具备条件的行业,由区政务服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对该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解,基于市场主体选择集成受理条件和信息要素,将原来的多个申请表整合为“一表”,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暂不具备“一表申请”条件的行业,可采取“多个事项、一次申报”的方式,一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优化服务方式,纳入“一窗受理”。区政务服务局统筹、各审批部门按照业务内容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措施的政策发布、定期宣讲、落地实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的政策咨询、提前辅导、全程帮办、一窗受理等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一业一证”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在综合窗口受理后分送各相关部门实施审批,建立“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的工作机制。

(四)做好平台支撑,推动“一网通办”。加强数字化建设,依托本区“一网通办”平台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建设“一业一证”申办系统,按区域、行业将“一业一证”线上申报入口汇集至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和“京通”,逐步推动“一业一证”全程网办。对具备条件的行业,成熟一批、上线一批,推动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提升网办深度,推进便利化办理。在“一业一证”改革各环节广泛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

(五)整合优化审批结果,实现“一证准营”“一码联动”。区政务服务局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单项审批结果,制发“一业一证”综合许可凭证(不替代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将其作为市场主体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凭证。市场主体所需的单项审批证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相关部门予以发放,可通过综合许可凭证的证面二维码查询和展示。各单项审批证件注销、失效、撤回、撤销、吊销等的,相应综合许可凭证同时作废,并由区政务服务局收回。各审批部门对综合许可凭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负责,并对因实施审批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担相应责任。本区制发的综合许可凭证,按照证照汇聚要求逐步汇聚至市电子证照库。按照全市工作要求,推动综合许可凭证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互认通用,有条件时实现京津冀地区范围内的互认通用。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管理链条。对纳入全市“一业一证”改革范围且具备条件的行业,按照“6+4”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相关部署安排,探索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适应不同场景领域和场景特点,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逐步推行“6+4”一体化综合监管措施。对暂不具备推行“6+4”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条件的行业,区级相关部门在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24/05/31
截至5月30日,西北旺万象汇已有28家商户集中申报“一业一证”,其中餐饮店27家,超市便利店1家,并于5月30日发出第一批12张《综合许可凭证》。同时,依托于高效协同机制,另外完成了其他3家非万象汇商场内商户的“一业一证”办理,初步形成了一套以“大家商量着办”助推“一业一证”批量办理的工作机制。
2024/02/22
近日,海淀区发出全区首张“小餐饮”类场景“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再升级。“在‘一业一证’平台申报以后,我们仅提交了一次材料,就领到了综合许可证,比以前要来回跑四五趟节省了好多时间。”书店负责人表示。
2024/02/04
1月31日,北京同仁堂四通桥药店从海淀区政务服务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联动变更了《综合许可凭证》,这也是“一业一证”改革以来全市首个变更案例。
2024/01/05
近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为北京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北三环西路第三咖啡店颁发了餐饮店行业综合许可凭证,餐饮店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再添新案例。
2023/12/20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持续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服务,简化登记流程,近日陆续发出清真餐厅和药店两个场景的首张行业综合许可证。近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一业一证”办理模式,为北京西部马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清河路店颁发了全区首张“清真餐厅”《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该餐厅顺利开业。
2023/10/30
截至目前,海淀区已上线29个行业,实现9个行业案例落地,其中美容美发、书店、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连锁菜店、电影院、口腔诊所6个行业为北京市首例。
2023/10/23
近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一业一证”办理模式,为北京园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该咖啡厅能在“十一”黄金周前夕顺利开业,为企业带来“一业一证”改革的便利。
2023/10/18
继“连锁菜店”场景“一业一证”改革举措落地后,海淀区又发出全市首张“影院”场景“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证,助力营商环境再升级。近日,北京耀莱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五棵松电影院分公司通过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平台申办“影院”场景食品经营许可、电影放映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
2023/09/22
在北京市第一个美容美发行业服务案例落地的基础上,近日,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推动实现了电影院“一业一证”在海淀区落地。位于海淀的五棵松万达耀莱成龙国际影城成为北京市首家领取电影院“一业一证”的公司。
2023/09/07
日前,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将全市首张“连锁菜店”场景“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凭证颁发给北京鼎农丰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标志着海淀区“连锁菜店”场景“一业一证”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2023/07/26
在全市率先实现“美容美发”行业落地基础上,海淀再发力,7月21日,为简熵(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发了《综合许可凭证》,成为全市书店行业获得的第一张《综合许可凭证》。企业从申报到发证仅用1天时间,体现了改革“加速度”。
2023/06/27
6月27日,北京盈润万豪国际美容美发有限公司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一业一证”美容美发行业,在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帮办团队的指导下,即申即办,当场拿到许可证,在全市率先实现“美容美发”行业落地。
2023/06/15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围绕企业实际需求,坚持依法推进、优化流程、创新监管、协同联动,推动同一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跨部门集成办理,于日前向我区餐饮企业——风吹柳餐饮(北京)有限公司发出了全区首张“餐饮店”行业“一业一证”综合许可凭证。
以服务企业为目标,围绕企业实际办事需求,推动同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跨部门集成办理,向市场主体颁发一张综合许可凭证,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
按照工作要求,将通过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加强监管、协同联动等方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激发市场活力。(一)“一次告知”。对同一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围绕市场主体准营涉及的审批要素,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编制行业综合办事指南,实现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一次告知”。(二)“一表申请”。对具备条件的行业,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由区政务服务局会同各行业审批部门,对该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解,基于市场主体选择,集成受理条件和信息要素,将原来的多个申请表整合为“一表”,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对于暂不具备“一表申请”条件的行业,可采取“多个事项、一次申报”的方式,一并提交申请材料。
2023年11月底前,在全区餐饮店、超市/便利店等40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并逐步推动更多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继北京经开区试点“一业一证”后,2023年3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5号),将在全市超市、便利店等40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以往行业经营所需办理的多项行政审批将可以集成办理,并颁发综合许可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