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积极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增强行政行为合法性、规范性为重点,以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为路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街道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街道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列入街道党工委、主任办公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进行,全面推进我街道依法治理工作。在街道统筹下,各部室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社会综合管理,扎实推进辖区依法治理工作。
2.全力保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街道全力保障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同程度的实现“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促网办”。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要求,主要提供“不见面”服务,引导居民尽量通过电话咨询、网上自助办理相关事项,从源头上减少经办现场人员流量。对来现场办理的人员设立扫码登记、“一米线”、每天消毒两次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2021年度我街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量26544件,办结量26507件,咨询量27918件,自助办理6035件,收到表扬信20封。
3.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年初组织召开花园路街道园区楼宇全年工作部署会,对复工复产、服务经济、为小微企业送政策解读、疫情防控等工作作出部署。及时处置辖区楼宇疫情,稳妥有序处置了辖区企业员工家属复阳等三起新冠疫情,并及时总结经验,复盘优化处置流程,制定的《花园路街道园区楼宇新冠肺炎内部应急处理流程》获得区卫健委高度认可。2021年度街道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先后带队走访重点企业121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座谈,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坚持“精准帮扶、注重成效,实事求是、发挥优势,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三个保持”“四个不摘”要求,出资95万元助力内蒙古科右中旗杜尔基镇、湖北丹江口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持续深化接诉即办工作。2021年度,我街道“接诉即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同时,也面临过很多新的攻坚克难的挑战:疫情反复,疫情防控的案件时有发生;拆违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继续推进,群众相关诉求直线上升;停车管理、垃圾管理依然会爆出群体性、集中性诉求。各承办部门及社区齐心协力、上下联动,以群众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工作闭环,全面发力,确保办案不疏忽、不松懈,切实为群众解难题,提升工作效能,强化办理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2021年,我街道全年全区综合成绩排名第五,直派成绩排名第七,大城管综合业务平台考评系统办结案件11043件,网格系统办结案件121929件;“接诉即办”共受理群众诉求12352件,其中市级直派7137件,区级转派5215件;共接收督办案件406件、监管通知单759件。
5.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街道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民生需求短板,刷新城市生态颜值。坚持党建引领,按照“党建引领、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全面提升”的要求,针对辖区垃圾分类、环境建设、停车管理等工作,从设施完善、功能提升、整洁高效方面着手。2021年,我街道为27个社区共投入各类垃圾桶2000余个,垃圾投放点完成全覆盖,并联合花园路学区及北医附小出品原创垃圾分类歌曲《花园学子动起来》在快手收听已超过10万人;完成龙翔路小区涉及2栋楼、221户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级试点牡丹园社区“印象牡丹”微空间改造等重点项目,让居民享受“更新、更广、更丰富”的生活;新增错时停车场3处,挖潜错时车位70个,与此同时新增路侧车位40余个,缓解周边居民车位“一位难求”现象。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1年为认真落实《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定》,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流程,做好合同签订审查工作,制定了《花园路街道合同管理规定》。我街道法律顾问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件,参与行政诉讼案件32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共12件,参加相关会议、法律培训,合同审核工作277件,出具法律意见288件。各部室在作出重大决策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参加座谈研讨,推动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行为提前介入、全程参与。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我街道强化组织发动,坚持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重点工作开展会议;日常检查与领导带队联合检查有机结合,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及时查改,很好地保障辖区居民生产生活秩序。2021年,我街道共开展行政检查2.2万余次,其中检查并录入《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单》8000余条,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7500家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5334家次等,对辖区内700家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规范,共计查处违法案件699起,罚款115.3万元;拆除辖区违法建设110处,拆除面积超1.2万平方米;疏解非京籍务工人员90人。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街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执法动态信息。执法队通过录音录像、文字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1年,我街道认真完成了海淀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各项任务,为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参加执法考试共11人,合格率为100%,现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1.自觉接受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监督。积极应对街道行政复议、诉讼。2021年年初制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由司法所牵头会同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案情,积极应诉答辩。把每一次应诉当作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契机,把每一起败诉案件当作提升依法行政的动力。2021年答复行政复议13件,按时提交答辩书34件,认真执行复议决定书和判决书。
2.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街道各部门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新增支出政策,通过强化成本管控及绩效管理,加大统筹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准确及时保障地区重大决策落地、支持疫情防控、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强民生服务、优化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持续推进街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各部门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通过构建行之有效的执行监督机制,保障了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职、合理使用公共权力、更好的维护公众利益。
3.高标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2021年,我街道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全年在海淀信息公开大厅主动公开信息142条,年内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5条,已按照《北京市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回复。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切实做好信访工作。2021年是我街道进入拆违攻坚年,故因拆上访数量激增。针对此情况街道信访部门积极进行沟通,采用“吹哨报到”、领导接访等机制推进解决了包括乙28号院、消夏东里、邮科社区及仁德旺市场等因拆违产生的上访案件。同时,多次组织信访专题工作座谈会,与居民面对面对话,通过“吹哨报到”的形式,召开小关街5号楼结尾工作协调会,引导居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圆满解决此件积案。落实区信访办积案化解工作,已将涉及到我街道的1件积案委派给相关职能科室的主管领导进行包案处理,并及时向海淀区信访办提交了积案的推进情况。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24批次,共计188人次,从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上共接办信访案件172件,207人次。其中纸信12件、来访34件、网上诉求122件、复查4件。
2.强化人民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业务水平。加强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将律师作为调解志愿者加入到社区人民调解队伍中,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作用。今年我街道积极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1年我街道实行重点时段每日排查上报,非重点时段不定期排查记录。全年人民调解180件、劳动仲裁调解41件,我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被海淀区人社局评为“综合工作优秀单位”;组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8次,推选了27名“法律明白人”,上报了一名二级调解员、一名三级调解员。
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27个社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百分考核”,以提高法律顾问主动参与、主动服务街道、村(居)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27个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顺利结束,共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1600余人/次,接收法律援助申请4件,其中农民工讨薪3件,智力残疾人应诉1件,开展公共法律维权活动7次,解答法律援助咨询903次。
4.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组织机关干部线上线下、集中与自学学法24课时,涉及新《行政处罚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北京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了2次“法制副校长”进学校普法活动。开展了4场分别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劳动创造生活 法律保障权益”为主题的进社区、进企业以及进工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报送活动信息85篇。在机关、社区开展现场普法宣传、线上答题、利用花园融媒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学习、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讲座活动120余场,现场咨询2万余场,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万余份,受众人数3万人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5.做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当面谈话、电话联络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日常活动范围、经济来源和社会关系往来情况。并建立排查工作台账,随时了解掌握其生活近况、思想动态,预判并发现危险苗头。2021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人,缓刑11人,解除矫正6人。电话报告400余人次,当面报告110人次,社区矫正APP签到抽查6470余人次,社区服务470余人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训诫52人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腾讯网络课堂学习475人次。安置帮教对象82人,全年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0余人次。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规范行政执法力度不够。
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
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法治宣传教育缺乏长效机制,法治宣传存在临时突击情况。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涉及面不够广泛,宣传内容不够深入。
三、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责任。
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街道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研究制定了《花园路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分工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主管任务,将任务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到各分管领导及各部室。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职责,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决策。
(二)强化学习。
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政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建立和执行花园路街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以如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导向,利用街道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全年共开展街道领导干部学法4次;组织机关干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学法24课时,涉及新《行政处罚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根据《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花园路街道“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普法责任。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突出工作落实,在组织保障上狠下功夫。
严格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和统筹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突出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不断细化落实责任分工,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和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
(二)突出制度建设,在规范执法上狠下功夫。
积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做好执法案卷自查自评、随机和集中评查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压实部门各自责任,守住舆情、流动性和社会稳定底线。
(三)突出民主决策,在信息公开上狠下功夫。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目录,落实重大决策各项制度,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处理公开信箱的来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转变行政观念,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全力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到实处。
(四)突出法治建设,在法治宣传上狠下功夫。
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学习活动,分批分次组织干部学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进一步加大微信平台、各类视频客户端等融媒体的运用,通过动漫、短视频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聚焦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点,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居民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