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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等事项

日期:2020年09月16日 16:25     来源:海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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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2020年城市大脑第二批建设项目立项有关工作等事项。王合生、梁爽等区政府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进行了会前讲座,邀请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张峰解读《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规定》。

  会议研究《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时指出,《规定》明确了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内容丰富,充分体现了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海淀区高质量绿色发展事业负责的态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部门、各街镇要增强底线思维,坚决抓好落实,遇到问题向前一步,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赢,不断提高海淀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研究《海淀区贯彻<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实施方案》和《海淀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时指出,要全面把握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抓紧抓实抓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各项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做好考核内容的动态调整,确保科学合理地反映各部门真实工作状态。

  会议研究2020年城市大脑第二批建设项目立项有关工作时指出,要进一步做好资金统筹,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项目进展,将各项目建设工作抓实、抓快、抓好,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大脑”建设,为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让城市生活更美好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研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融入中关村科学城发展”议案跟踪落实报告》时指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融入中关村科学城整体发展是海淀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要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加强统筹,按照时间节点系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融入中关村科学城建设。

  会议研究《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情况的报告》时指出,有效预防和稳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海淀优势,突出科技防疫特色,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及其他事项。(记者 王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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