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区政府召开第24次常务会议 研究了《海淀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等事项
区政府召开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了《海淀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等事项。
会议首先进行了会前学法,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就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进行讲解。
会议通报了2017年6月份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
会议指出,要继续加大对痼疾顽症的整改力度,推动问题彻底解决;要以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为根本遵循,不折不扣地推进“大城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持续提升辖区环境秩序水平。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海淀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完成,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要强化各街镇水环境治理属地责任,切实落实好属地治污责任;
要用好资金,发挥资金效益。
会议原则通过《海淀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海淀区建设发展基金相关事项。
会议指出,要加强基金的绩效管理,形成高水平的运作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基金作用支持核心区建设,确保政府投入资金安全、有效;
要加快建设发展基金的组建速度,推进相关工作进展。
会议还研究了《海淀区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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