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网讯 12月25日下午,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11月份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海淀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事项。区委副书记、区长戴彬彬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会要求,对照各自重点工作,切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的总结收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谋划,把握好工作节奏,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大城管”体系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加强科技力量支撑,积极总结经验,认真吸取各部门、各街镇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区“大城管”体系,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努力改善辖区环境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会议研究了《海淀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理解,对自身承担的环保职责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依法依规履职到位。同时做好各自领域的宣传工作,确保全覆盖。
会议研究了《关于2018年第一批海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安排方案的报告》,指出,要紧密围绕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等新部署新要求,发挥政府投资的支撑作用,推进我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积极发挥市属国企、区属国企的主导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王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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