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网讯 10月24日,区长于军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0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情况等议题。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于军指出,此次办法的出台为各部门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确立了明确的标准,是海淀城市治理工作中的标志性事件,要继续完善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办法伴随发展阶段要求不断升级,让办法“活”起来;要通过此次考核办法的修订结合海淀已有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区域大城管体系;各部门要坚持上下一条心、全区一盘棋,主动协调,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在办法推进过程中加强谋划,不断突破城市管理中的痼疾顽症,改正现存的城市管理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继续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情况。于军指出,创建工作与百姓文化生活质量息息相关,要强化认识,将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与日常平时工作相结合,全力做好创建工作;要结合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综合施策,确保考核要求达标合格;要加强评估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提升群众服务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于军指出,要加强文化产业引导基金的研究设计,进一步明确基金设立目的以及支持方向,探索海淀文化事业以及文化产业的推进方式,通过灵活的工作机制引入较为高端的人才队伍,提高专业水平;要突出重点,加大策划力度,明确任务目标,聚焦海淀特色新型高端智库、海淀文化发展氛围营造、海淀故事等具有海淀特色的重点项目,不断挖掘海淀文化优势。
会议原则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试点的工作意见》。于军指出,开展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全力做好试点工作;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大力支持,共同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做好各项保障措施,加强试点推广工作中的教育培训以及应急处置,确保试点工作能够切实落实到位;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于军指出,要按照协议内容做好相关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加强管理。(记者 王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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