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19年专题 > 海淀分区规划

第八章 强化基础支撑,打造韧性安全的智慧城市

日期:2019年12月11日 09:50     来源:规自委海淀分局

分享:
字号:        
  建设韧性安全城市,以制约海淀区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导向,构建创新服务型交通网络和综合引领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协同推进环境保护治理,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智慧化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第一节 建设高效创新服务型综合交通体系

  第99条  明确交通发展战略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链接全球、联动区域的综合交通系统,提升交通可达性和出行品质,建设服务科技创新交往的“高效、绿色、智能、和谐”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第100条  制定破解交通拥堵的策略
  1.重塑科学城时空价值圈,建设面向区域、协同创新、多模式链接的科学城交通体系。联通航空枢纽,链接全球创新网络;城际交通引领京津冀创新共同体走向新阶段;面向两翼助力新形态城市空间发展战略;链接三城一区和城市重点功能区,重塑创新中心网络,提升科学中心定位。
  2.提升综合交通承载能力,构建高效、绿色交通体系。加强海淀区南北部交通联系,构建国家、区域和片区多层次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友好城市,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3.探索智慧出行的实施策略与路径,打造科技创新引领的智慧交通系统。
  
  第101条  打造轨道交通引领的多模式交通体系
  聚焦国际交往,加快建设海淀区重要功能区与首都机场、大兴国际机场间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统筹清华园站和新机场站间南北地下直径线规划方案。  
  基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便捷连接京津冀城市功能区;利用城市轨道交通连接市级铁路客运枢纽,利用京雄城际、京港台高铁,实现与雄安新区的交通联系。
  预留北部联络线、三城联络线、南北地下直径线、四环北线、规划北线等轨道交通廊道,快速联系“三城一区”、亦庄和房山、副中心及北三县等区域。
  
  第102条  推进骨干道路网络实施,提高对外连接效率
  1.国际交往方面加快建设北清路向东与首都机场联系通道的实施。推进海淀北部地区快速路系统的规划实施,构建北部地区与五环路、六环路等城市高速环路系统的联系,提升与机场联系效率。
  2.区域过境交通走廊主要以京包高速公路和八达岭高速公路为主体,实现与西北方向的快速交通联系。利用五环路、六环路快速通道,衔接京雄高速,实现与雄安新区的快速通道联系。
  3.优化运输结构,推动城市生产生活用品公路铁路联运机制,预留公路服务设施、养护设施等公路附属设施用地。
  
  第103条  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塑造多中心、均衡的城市格局
  建设轨道上的城市。以轨道交通系统为骨架,聚焦中关村大街高端创新集聚发展走廊,优化交通网络,提高交通可达性,提升中关村科学城的全球影响力。提高北部地区对外交通辐射能力,优化南部地区线网结构,丰富西部地区出行路径选择,提高区域可达性和出行时效。到2035年建设区内规划轨道站点750米半径范围内人口岗位覆盖率达到52%,轨道交通里程达到市级要求。
  
  第104条  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提高绿色出行吸引力
  构建枢纽上的城市。以公交快线为骨干,普线和支线为补充,形成多层次、多样化、便捷高效的地面公交系统;以公交场站为基础,交通枢纽为衔接,与轨道交通系统互联互通。到2035年公交专用道里程不低于420车道公里。
  
  第105条  优化区域干路网络,改善城市微循环
  适应生态环境的基本要求,建设高效、层级分明的道路交通网络,构建以快速路为主、区内网格状干路为辅的城市骨干路网系统。提高南北地区多通道服务能力,加强北部地区东西向交通联系,引领北部产业带的发展。提高规划道路网密度和实施率,打通微循环,提高交通可达性。优化各组团核心区路网结构,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到2035年集中建设区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
  
  第106条  推进停车系统可持续发展,缓解停车矛盾
  构建与城市交通发展趋势相一致,与海淀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停车供给体系,科学调控全区出行车位,缓解停车供给矛盾。探索适应未来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与共享出行方式的新型管理模式。
  
  第107条  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友好城市,实现绿色交通
  构建与城市环境相融合的慢行交通系统,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规划慢行交通设施与各类城市公园、滨水空间、文化体育设施、餐饮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设施紧密结合,营造友好的绿色出行体验。到2035年城市绿色出行不低于80%。
  
  第108条  打造科技创新引领的智慧交通系统,引领未来交通发展方向
  全面构建海淀区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出行服务中心,搭建智能交通运营管理和公众服务信息平台,探索综合交通服务与创新管理协同决策机制,创建智慧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综合交通调度指挥系统,智慧停车、智慧物流等服务系统。
 
第二节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运行保障能力

  按照立足现状、着眼未来、适应发展、增保提质的原则,打造系统完善、供保安全、高效集约、智能生态、城乡一体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消除薄弱环节,防范城市风险,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水平,全面引领市政基础设施向更安全、高效、绿色、智慧的方向发展。
  
  第109条  建设安全、高效、经济的城市供水系统,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对水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开源节流并重。全域范围纳入中心城供水系统。规划优先利用外调水源,地表水厂和地下水厂联合供水,蓄养地下水。到2035年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3。
  
  第110条  优化雨水排除系统,提高建设标准,降低内涝风险
  加强城市内涝防控,加大下凹桥区和低洼地区等雨水设施薄弱区域的建设力度,完善雨水管道系统,达到50—100年的防涝标准;采用分流、翻建、增建雨水管道的方式,使雨水管道达到重点地区5—10年一遇、一般地区3年一遇标准;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在新建区落实雨水控制与利用配建标准,因地制宜进行海绵化城市改造。
  
  第111条  完善污水排除系统,有效控制水体污染,消除黑臭水体
  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截污和治污相协调,完善污水收集处理及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污泥处理水平。提高污水收集率与处理率,基本消除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现象。完善再生水厂的污水管道系统,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水收集问题。采用调蓄、截流等多种有效方式,解决黑臭水体污染问题。
  
  第112条  推广再生水利用,实现节约水资源、改善水环境的目标
  以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为目标,实现再生水全部有效利用,使再生水成为城市的第二水源,增加环境补水量。再生水优先保障工业用水,鼓励用于绿化和道路浇洒,兼顾建筑冲厕,有效替代清水资源。充分利用再生水作为城市河湖的补充水源,利用河网水系形成水循环,全面改善城市水环境。
  
  第113条  覆盖全域、输配协同,打造安全高效、绿色生态的坚强智能电网
  依托市域高压电网,打造覆盖全域、输配协同的坚强智能电网。集中建设组团和重要景观节点不再新建架空线路,现状架空线逐步实现入地改造。非集中建设区可预留架空走廊,满足电力联通与输配需求。到2035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9%。
  
  第114条  提升设施能力,夯实管网配置,有效有序推动天然气应用与发展
  加大管道天然气供应范围,逐步缩小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燃气供应差距。统筹考虑天然气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天然气场站用地。强化本地区与市域燃气设施的有机衔接,提高燃气设施承载能力,夯实管网配置,保障供气安全。到2035年天然气居民气化率达到95%。
  
  第115条  建成重要热源互联、管网可靠、清洁高效、绿色环保的城市热网供热体系
  始终保持100%清洁能源供热比例不变,进一步优化区域能源结构。依托城市热网,以天然气和电力供热为主,大力推广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有效降低区域碳排放。进一步完善中心城西北部城市热网系统,优化非城市热网的区域型集中供热设施,推进新增热力用户及改增建项目以分散供热为主、优先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到203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达到15%。
  
  第116条  构建万物互联的超宽带、智能化高速信息网络
  持续推进5G网络全商业化应用,实现5G网络全覆盖。构建万物互联的超宽带、智能化高速信息网络。到2035年全面建成国内领先、世界先进的通信网络、宽带网络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满足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生活的无线通信需求。
  
  第117条  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按照市级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统筹方案,强化生活垃圾属地负责制。按照空间立体、资源节约、功能综合的原则优化处理结构、完善处理设施,新建或改建小区内配套建设密闭式清洁站。合理设置新能源环卫车辆停车场及充电设施。到2035年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0.27万吨/日。
 
第三节 着力攻坚大气污染治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第118条  全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全面执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严格环境准入,深化结构调整,强化污染治理。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符合市级要求。
  
  第119条  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
  加强水污染防治,到2035年地表水水质达到市级要求,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第120条  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农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理,推进现状工业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减量还耕后的土壤环境调查、检测、评估和修复工作。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第121条  提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能力
  建立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处理于一体的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基地。到2035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实现100%。
  
  第122条  开展噪声和辐射污染防治
  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到2035年对市局发证的放射源和II类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规范单位”创建规范化管理评估100%完成,放射性废物100%及时得到安全处理处置,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降低环境噪声水平,加强噪音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到203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保持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第四节 加强防灾减灾和综合应急能力,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水平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救灾生命通道系统,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大力推动现代化的街区层面综合防灾减灾社区建设,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防灾减灾系统。
  
  第123条  构建城市安全和应急防灾体系
  以干线公路网、城市干道网为主通道,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建设供水、供电、燃气、交通等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加大气象灾害监测,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各类应急设施运维保障。到2035年人均紧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1平方米。
  
  第124条  提升综合防灾能力
  因地制宜开发地质资源,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利用信息智能等技术,构建全时全域、多维数据融合的城市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城市灾害预警系统,提供实时、快速的预警预报技术支撑,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第125条  确保城市消防安全
  全面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实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全域覆盖,灭火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加强“智慧消防”建设,重点对三山五园地区、中关村科学城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区域等片区加强消防安全管控。
  
  第126条  完善人防工程设施建设
  围绕首都安全大局与平战结合需求,落实区域功能定位,推动城区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的有序结合,到2035年人员防护、目标防护、专业力量、组织指挥、支撑保障体系相互完善,全面形成与打赢信息化战争相适应的人民防空五大体系。
  
  第127条  提高城市防洪防涝能力
  按照“分区防护、蓄排结合”的总体策略,完善水库、河道、蓄滞洪区等工程与非工程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库、蓄洪区体系建设,强化骨干河道、重点中小河道治理,保留山区河道行洪通道,建设高标准的城市防洪体系,保障区域防洪安全。
 
第五节 建设智慧平行城市,科技引领城市生活

  围绕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城市运营和公民体验等重点领域,发挥海淀创新成果集聚优势,建设平安、现代、便民的“智慧平行城市”,打造未来城市试验场。
  
  第128条  创建“智慧平行城市”,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率先搭建集全部门、全网络的城市基础数据资源平台、大数据智慧云计算平台、共享信息服务平台于一体的“智慧平行城市”,实现城市深度智慧管理和全领域信息服务。结合5G网络建设,部署下一代万物互联网络设施,运用城市基本建设平台,着力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初期组建基于人工智能的大数据中心和分布式计算运营平台,逐步实现全部门、全领域互联互通。利用“智慧平行城市”技术实时对城市交通、城市运维、城市安保、城市治理、公共服务进行感知、分析、监测、决策,力争到2035年实现覆盖海淀区全域的智慧城市运营服务网络。
 
 
第六节 统筹立体空间利用,合理开发地下空间

  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建设,明确地下空间分类分区发展策略,补充完善城市功能体系。有效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构建生态安全、高效便捷、可持续发展的地下空间系统。
  
  第129条  明确配置标准,科学划定引导区域
  地下空间利用主要包括地下公共活动空间、交通类设施地下空间、市政类设施地下空间、防灾安全地下空间等四个方面。
  综合考虑空间资源、轨道交通、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因素,划定重点利用地区、鼓励利用地区、一般利用地区与限制利用地区。到2035年人均地下空间建筑面积达到9平方米。
  
  第130条  避让重点区域,统筹完善功能,补充城市短板
  坚持立体分层开发原则,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以中关村科学城、轨道交通站点等区域为重点,强化地上地下空间统筹,通过重点建设、竖向分层,实现城市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补足城市功能短板,完善三大设施建设。
  
  第131条  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提高市政管网运行管理水平
  统筹地下空间资源,结合开发区建设、轨道建设、地下空间开发等,科学规划、有序推动综合管廊建设,解决城市道路“拉链”问题,提升园区和地下空间品质。结合北部地区开发、轨道工程及区域更新,规划建设综合管廊。到2035年建设综合管廊约50公里。
 
第七节 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从精治共治、法治、创新体制机制入手,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的高效有序,形成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相匹配的城市治理能力。
  
  第132条  加强精细化管理
  提高城市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水平,健全智慧服务管理体系。建立精细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环境治理更加精准全面。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开展重点区域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整治街巷环境,解决乱停车、主次干道架空线入地等问题;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垃圾、污水、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加强浅山区生态修复与违法违规占地建房治理。
  将网格化管理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加强统一管理,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提高网格化运行效率,实现网格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健全城市信息系统,强化对城市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领域的支撑。建立社会保障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体系,构建多渠道、便捷化、集成化信息惠民服务体系。
  
  第133条  推动多元治理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培育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性,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整合行政、市场、社会、科技手段,实现城市治理方法与模式的现代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