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意愿摸底的通知  ·关于组织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开展“重走长征路·点亮新征程”线上健步走活动的通知  ·@“海淀战友” ,专场线下招聘会即将启动!  
2026年08月13日 星期四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我是今年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有个问题需要请教。按照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这两种医疗保险待遇是相同的吗?如果不同它们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如果单位聘用几年又解聘后的医疗保险如何办?
2005-11-22 07:46:15
自主择业人员的医疗与海淀区公务员完全相同。海淀区公务员实行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与企业所上的医疗保险不同,国家机关实行的是什么医疗政策不清楚。自主择业人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档案调出后退役金停止,不能再恢复;到公司、企业就业,档案调出后医疗停止,由就业单位负责医疗保险,退役金照发,一旦劳动合同解除,档案退回海淀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再重新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05-11-23 09:34: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110108001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01

京ICP备05083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