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同志;
谢谢您的答复。但我不明白退役金发放为什么只计研究生期间。能否提供相关文件规定?
我查到国转联(2006)1号文件的规定如下:
“关于军龄和工作时间计算:(二)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自主择业条件。
二、关于退役金计发问题 (十一)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其在校学习时间,与其军龄合并计发退役金。”
我在地方的学习从本科到研究生属连续学习(1987年到1994年),其间并无中断。我认为符合规定中所说的“在校学习时间,与其军龄合并计发退役金”的标准。
另外,我从湖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网查到国务院军转办对湖北有关部门关于我这种情况的答复,附在下面供您参考:
“管理员:您好,感谢您不厌其烦的为我们解答问题,在此向您表示谢意。现有问题请教:我本科、研究生均在地方大学就读(连读),一共7年,然后分配入部队,一直未计入军龄,从政策看,到底研究生这3年能否计入军龄?还有在计算退役金和转业费时年限应该如何算?恳请能给予回复,谢谢。
管理员回复:
2006-12-4 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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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地方大学的上学时间连续计算问题,经请示国务院军转办,地方大学的本科、研究生如果是连续就读(中间没有间断)并毕业后直接入伍的,是可以连续计算退役金增发比例的,按您的情况也就是增发7%。
2、转业费的计算年限我们不清楚,由原部队跟您计算;退役金的增发比例年限计算是从地方大学(毕业直接入伍)时间开始算起直至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
国务院军转办的规定显然应该是全国一致的,而且强调了连续就读、中间没有间断的问题,这正符合我的情况。所以我的理解我应该是按七年计算。
另外,我在原部队时分房计算分数,都是按本科加研究生七年计算的。现仍在部队中服役的同事,像我这种情况的工资也全部是按七年连续计算。我应该跟现在还在部队的同事享受同样的政策,或者做同样的政策解释。
让您费心了,谢谢!
2007-01-15 22:48:31
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的,与其军龄连续计算退役金增发比例,这是指与军龄相加超过20年增加1年增发1%。您军龄11年,加上本硕连读7年只有18年,没有超过20年,所有退役金计发比例没有变化。
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07-01-17 00: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