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意愿摸底的通知  ·关于组织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开展“重走长征路·点亮新征程”线上健步走活动的通知  ·@“海淀战友” ,专场线下招聘会即将启动!  
2026年08月10日 星期一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我是2006年办理自主择业手续的医务工作者,我现在的行医资质(行医的两证)都是部队发的,我想把证件办到北京市,如何办理?
2006-10-27 11:57:41
1.转业报到后90日内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2.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人申请和档案材料,审查核实后,向所属区县人事局或市属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申报。
3.各区县人事局和市属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审核基层单位申报的材料后,出具相应的安置证明信。
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06-10-28 13:45: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110108001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01

京ICP备05083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