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性化培训中个人选定培训要求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充分利用已有的培训资源,使培训资源最大化发挥效益,结合海淀实际,现对2008年以后转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提出补充要求。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请个人选定的培训课程,应先完成国家统一开设的网络培训课程和北京市组织的共性课程的80%课时的学习。此规定从发布当日起执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请自觉遵守其规定。
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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