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未报销冬季取暖费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时补交相关材料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2日 15:41:58 点击:7334
关于2007年未报销冬季取暖费的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时补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海淀区各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海淀区对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报销冬季取暖费。截止到2008年3月15日,海淀区对已递交材料的未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报销了2007年-2008年冬季取暖费。由于种种原因,部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还未递交相关材料,请符合报销条件的2001年至2006年自主择业且还未报销2007年-2008年冬季取暖费材料的军转干部赶紧写申请,补交相关材料。具体所需材料详见“新闻动态”/“报销2008年冬季取暖费所需材料及表格下载”。这项工作受理时间与2008年人员复核工作时间一致。
请相互转告。
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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