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医疗报销截止日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5日 15:05:18 点击:19332
关于2007年医疗报销截止日期的通知
各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根据海淀区医保中心通知,现将2007年医疗报销截止日期通知如下: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的医疗费用,请于2007年12月5日前上报到我中心;
200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疗费用,必须于2008年1月4日前上报到我中心。
逾期,医保中心不再受理,请相互告知。
补充说明:
一、下列情况涉及到现金报销:
1、在区外专科及中医院看病用现金结帐,且当年看病门诊、住院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
2、因危及到生命危险,在非定点医院急诊,且当年看病门诊、住院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
二、现金报销单据:
本人医疗证、医疗卡、收费专用收据、支出明细、处方;急诊的需在收费专用收据、支出明细、诊断证明(病历本)、处方上加盖“急诊”专用章。
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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