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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9日 星期二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发放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0日 09:04:07   点击:7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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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海淀区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遗属

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死者关系证件(户口本、结婚证),死亡证明复印件,发放退役金的银行卡。

办理流程

直系亲属持以上材料到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军转干部去世的次月起,停发退役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

文件依据

京人发〔2002〕20号《关于印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tyjrswj.beijing.gov.cn/fwzl/jycy/201912/t20191209_972601.html

第八条第四款: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由区县人事局报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确认后,提供给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通过代发银行按规定金额及时拨入转业干部个人帐户,所需费用由财政部在年度决算时予以核销。其标准按中发[2001]3号和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机构: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大楼北区208房间

对外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10-6255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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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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