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3年度“北京榜样·
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单位:
按照工作部署,现将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卫戍区政治工作部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榜样·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各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北京榜样·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组织实施,全力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要深入挖掘、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遴选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优中选优,优先考虑推荐报送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每个单位可遴选1名先进典型个人和1名先进典型集体,推荐参选“北京榜样·最美退役军人”。街镇、社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积极引导驻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我区先进典型推送活动 ,如有报送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先进典型的,可适当增加该单位报送人选名额。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5日17:00前将“北京榜样·最美退役军人”选送表(加盖公章)、事迹材料(3000字)、推荐词(100字以内)、推荐对象证件照(用于网络点赞活动)等材料,电子版可编辑文档及扫描盖章件电子版发送至liuyj01@mail.bjhd.gov.cn。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相关单位要对推荐对象及其事迹严格审核把关,经区遴选小组综合考量,确定为我区重点推荐对象后,推荐单位需在4月25日之前,完成对推荐对象的政审程序以及在所在单位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情况等材料,需征求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无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带“病”推荐,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树得牢。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卫戍区政治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榜样·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刘颖杰; 联系电话:82722207,1521057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