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2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费报销、
定点医院变更、采暖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淀区各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001年--2020年):
一、报销2022年度医疗费(仅限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社保卡期间、初次参保后未发卡、符合报销条件的外埠门急诊等情况)
申报时间
根据海淀区医保中心医疗报销相关规定,在职人员当月医疗费用次月才能申报。2022年1-11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建议在2022年12月15日前申报,2022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建议在2023年1月14日前申报,以便我单位有时间整理汇总报销单据并报送至海淀区医保中心。
每年12月为医疗报销高峰期。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报销人数分批向海淀区医保中心申报报销材料。
报销所需材料
详见网站首页右侧“常见问题解答”版块。
特别说明:
1、在医院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进行实时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起付线(1300元)以下及起付线以上个人需负担的医疗费用。已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票据无需再次报销。
2、2022年在京初次参保的同志在社会保障卡未下发期间,持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本人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费用已全部由个人垫付,票据中属于医保范畴内的金额可以进行手工报销。
根据往年报销业务经验,提醒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注意,如果本年度所发生的全部医保范畴内费用,合并计算超过了当年起付线(1300元),则有实际报销意义,未到起付线,则只是把垫付部分金额累计到社保卡。
3、2022年的票据海淀区医保中心最后截止受理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遇到节假日则提前)。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数众多,报销业务量大,建议需要手工报销的同志请您在2022年12月14日前申报,提交材料时如果初审发现报销材料不全还有补救机会,可以去就诊医院补齐材料后再次申报。切记本年度(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需报销票据务必请于2023年1月14日前提交至我中心。
二、查询或变更定点医院
个人自行变更:进入微信搜索“北京医保”公众号,界面下方栏目选择医保查询——个人定点查询修改——城镇职工定点医院查询与修改。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北京市海淀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WQCASEeZ6ijpNuMgT5xIsA)
注意: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最后一天。个人自行变更定点医院,即时办结,次日生效。
医院的选择:任选北京市四家医保定点医院。北京市医保定点的中医医院、医保定点的专科医院及A类医院、社区医院及卫生服务站无需选择即可持社会保障卡就医。
医院的选择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http://ybj.beijing.gov.cn/2020_zwfw/2020_bmcx/202002/t20200217_1644107.html
A类医院详见以下网址:
http://ybj.beijing.gov.cn/2020_zwfw/2020_bmcx/202002/t20200217_1644108.html
三、采暖补贴
海淀区未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采暖补贴已实行货币化。即不需要再提供住房证明、供暖协议、取暖费发票等材料,对符合采暖补贴的未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照职务等级直接给予货币补贴。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采暖补贴预计在2023年7月发放到个人退役金账户。
其他提示:
由于海淀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数众多,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集中办理各类事项剧增,建议各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如有不解之处请在网站“我要咨询”处实名提交问题,留下有效信息及回复邮箱,以便工作人员在后台一对一解答。疫情期间,建议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