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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星期一
关于海淀区首批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后续事项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7日 15:10:26   点击:5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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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淀区首批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

后续事项办理的通知


海淀区首批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

如您前期已经到我中心提交了行政介绍信并完成了海淀区的落户手续,请您于2022711日—2022715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携带以下材料前来我中心办理后续事宜:

1. 新办理的身份证原件;

2. 已发放退役金的建行卡原件(之前上传至我中心的建设银行银行卡);

3. 部队出具的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原件;

要求:右上角用铅笔写上临时档案编号(临时档案编号请查阅海淀区首批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花名册)。介绍信中调动单位为“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资(津贴)已发至20226月。介绍信内容必须完整,信息必须准确,右下角“调动人”处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本人签字确认。

4. 新办的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A4纸复印,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头像面复印在A4纸上半部分,国徽面复印在A4纸下半部分。复印件右上角用铅笔写上临时档案编号。转业前的旧身份证复印件无效。

准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请准备2份复印件,在就业单位参保的人员请准备1份复印件。

5. 户口簿复印件1份;

要求: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果这两页上有变更章,需加印变更页复印件。复印件右上角用铅笔写上临时档案编号。

6.已填写完整的海淀区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请自带U盘);

要求:电子版登记表文件名改为个人姓名及临时档案编号,例如:张三01

表格下载点击:海淀区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7. 如您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电子版一寸白底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请自带U盘);

该电子照片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应符合以下格式要求: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 白底、便装、服装与背景的颜色反差要大的电子照片,jpg 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建议您带着U盘去照相馆拍标准证件照,然后要求照相馆工作人员将电子版照片修改成符合上述要求的格式,照片名称改为个人姓名及临时档案编号,例如:张三01

提交材料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大楼北区4406房间。

材料收取时间:711日—715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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