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区就医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京医保发【2021】14号]文件《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区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时,无需事先选择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持卡就医,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我中心缴纳医疗保险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于2021年7月1日后可以到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卡就医,无需办理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变更手续。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请按原途径申请。
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