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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
关于发放2020-2021采暖季采暖补贴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4日 15:44:02   点击:4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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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2021采暖季采暖补贴情况的公示

依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费的通知》(京人发【20078号)和海淀区政府相关批示,现就海淀区2019年度之前接收,且已完成报到手续并正常发放退役金的未就业(原则上以是否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为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2020-2021采暖季取暖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请点击中心网站首页“退役金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此公示时间自202164日起,至2021614日止,共计10天。如您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举报。来信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中区439A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195。我中心不受理匿名或电话举报!

公示期结束后,我们会在20216月底前将公示的补贴金额打入您的建设银行个人账户中(发放退役金的建行卡)。此款项单独发放

:取暖费补贴标准

转业时职级

连职、

专业技术十二级

正营、副营、

专业技术十级、

专业技术十一级

副团、

专业技术九级

正团、

专业技术八级、

无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七级

副师、

专业技术六级、

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七级

正师、

专业技术四级、

专业技术五级

补贴标准

(元/采暖季)

1850

2100

2350

2750

3150

3700


特别提示:部分有残疾证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如果需要到街道残联享受采暖补贴,可到我中心签订不再由我中心负责发放取暖补贴的声明。取暖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一经发现,我们将及时追回重复享受的取暖补贴,同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服刑期间及采暖季前去世的人员均不享受当季采暖补贴,若有我们不掌握的情况,请家属和其他同志及时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明。

还未完成2020年度人员复核的人员,虽然同步进行了公示,但暂不予发放,待完成人员复核后再视情况而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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