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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卡领卡证明》使用相关说明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9日 14:33:12   点击:1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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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卡领卡证明》使用相关说明


在我中心新参保的2020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卡领卡证明正在陆续邮寄中。正式的社保卡预计3月份邮寄到个人手中,请关注中心网站通知及EMS快递接收,也可以微信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众号查询快递进度。选择自取的军转干部,社保卡下发到我单位时,我们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您到我中心取卡。

正式社保卡未下发期间,如需就医,请务必持社保卡领卡证明去定点医院就医,在医院窗口挂号时务必出示。个人选择的定点医院已打印在社保卡领卡证明上(北京市定点的中医医院、定点的专科医院及A类医院已默认在卡里)。正式社保卡未下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垫付,个人保留好社保卡领卡证明复印件,以便之后手工报销使用,正式社保卡下发后只要是公务员医疗范畴内的票据可以办理手工报销(特需号、自费药品及自费治疗项目不予报销)。报销所需材料详见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医疗报销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前5个工作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当年医疗费用必须当年报销。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最晚在次年110日前申报。

根据往年报销业务经验,提醒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注意,如果在正式社保卡未下发期间持社保卡领卡证明到本人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费用加上领取正式社保卡后持社保卡就诊发生的费用,合并计算超过了当年起付线(1300元),则有实际报销意义,未到起付线,则只是把垫付部分金额累计到社保卡。例如:2020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张三,20211-3月持社保卡领卡证明到本人定点医院就诊,公费范畴内门诊费用共计500元,已全部个人垫付。3月份拿到社保卡后持卡就医公费范畴内门诊费用共计1000元,那么,该同志当年公费范畴内门诊费用总计500+1000=1500元,超过起付线,则有实际报销意义,可以持相应材料到我中心申请报销。如果3月份之后持正式社保卡就医公费范畴内门诊费用共计600元,那么合并计算门诊费用总计1100元,未到起付线,只做社保卡内数据累计,则没有实际的报销意义。

收到正式社保卡后必须持社保卡就医,原有的社保卡领卡证明自动作废。持正式社保卡就医、实时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起付线以下及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无需再次到我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更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请参阅网页右侧 “常见问题解答”海淀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解读。


                                                 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年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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