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海淀区接收管理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接收单位需要审阅军转干部档案的,须开具介绍信)
办理要求:
1.接收单位需要审阅军转干部档案的,须开具介绍信,由2名党员人事干部持各自身份证前来我单位审档。
2.军转干部有关学籍、职称晋升材料需要入本人档案的,本人持身份证和材料前来我单位,并做好入档登记。
3.有关存档证明、人事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前往我单位办理。
办理流程: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文件依据:国转联〔2016〕6号《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http://www.mva.gov.cn/fuwu/xxfw/tyaz/jzgbaz/201807/t20180730_14558.html
第二条第三款 从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由各地军转部门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
办理机构: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免费
对外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办理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大楼北区207房间
联系电话:010-6255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