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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8日 星期一
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出具相关证明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0日 09:01:32   点击:5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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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海淀区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收费标准:免费

所需材料:身份证,相关部门的制式表格或需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本人持以上证件到我单位→我单位开具证明信或在相应材料确认盖章

文件依据京人发〔2002〕20号《关于印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tyjrswj.beijing.gov.cn/fwzl/jycy/201912/t20191209_972601.html

第八条第一款: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因就业、出国(境)、婚姻、办理证件等事宜,需要出具证明材料或办理有关手续的,由档案所在区县人事局或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用人单位提供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档案在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办理机构: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大楼北区207房间

对外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10-6255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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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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