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或停止医疗保险
申请条件:
一、未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我单位申请参加医疗保险
受理时间:每月20日前(必须上一家就业单位已做完社保减员)
生效时间:当月参保。次月发放退役金时补扣当月医疗个人费用。
二、已就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拟去外单位参保,申请在我单位暂停医疗保险:
受理时间:每月20日前提交减员申请
生效时间:次月减员。次月发放退役金时不扣医疗个人费用。
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提交医疗保险增减员申请;
线上办理:登录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网站,进入退役金查询个人界面,登陆后选择左侧医疗保险增减员栏目,按您的需求填写并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
政策依据:【2001】国转联8号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487.htm
第四条: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问题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收费标准:无
办理机构: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育新花园西路君安家园东区5号楼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大楼北区208房间
对外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10-62559523 、010-8272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