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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1日 星期二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请住房补贴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9日 10:17:58   点击:6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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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条件

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 所需材料说明

  • 1.已填写完整、配偶单位已盖章、正反面打印的《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四份,需完整填写(意见、签名、年月日).“建立公积金前工龄”为建立公积金的年份与参加工作年份之差;建立公积金时间的确认:1998年前建立公积金的以实际时间为准,1998年以后建立公积金的算1998年,本表填写内容落款盖章时间均需在一年之内

    2.已填写完整、部队已盖章的《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一份。无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是否有军队住房,都必须提交此表。如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配偶为现役或转业复员人员,则须另外提供配偶方团级以上单位填写的本表一份

    3.上述表格书写必须一致,除手写签名外,整张表格机打或手写须统一,如有修改须签名或盖章确认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夫妻双方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京通小程序也可查询)

    6.配偶(含原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配偶为现役军人或退休军官,则只须提供配偶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本人及配偶(含原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要求:户口簿复印件包含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配偶页,若首页有变更章还需加印变更页内容。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首页。如果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地址,以及户口簿“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的地址不是本人或配偶名下房产的,须出具此房房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或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腾退证明、情况说明等)。2017年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户口簿“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的地址如果是本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这个地址的房产不需出具任何房产证明材料。如果配偶户口簿“服务处所”有具体工作单位,但和审核表“配偶工作单位”不一致,须提供“服务处所”单位提供的该同志在其单位工作期间是否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

    8.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意: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章。个人手中持有的按手印的离婚协议书因无法鉴定真伪,所以务必去民政部门复印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并加盖民政部门章。如果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涉及住房,须出具相关房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或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腾退证明、情况说明等)

    9.《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中涉及的每套产权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房来源”须体现房屋性质,如租住、购买(商品房)等性质。填写的住房面积须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实际建筑面积统一

    10.如果配偶是随军家属,须另附随军前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随军家属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其何年何月在该单位工作,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

    11.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需作出承诺:此次为本人第几次申请,因何种原因之前一直未申请,对住房情况等相关信息作出承诺


  • 办事程序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持上述材料到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住房补贴,工作人员现场受理住房补贴申请材料,现场审阅各类证件原件,审核无误后当场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初审结束。然后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分批送至区房改办终审,有问题的由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补充材料,材料齐全后再次送审,无问题的由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批公示、补发及按月发放住房补贴

  • 文件依据

京人发〔2002〕20号《关于印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tyjrswj.beijing.gov.cn/fwzl/jycy/201912/t20191209_972601.html

第四条第一款: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京发[1999]21号)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机构: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大楼北区207房间

对外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10-6255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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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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