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安排,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2年2月18日—4月15日
二、巡察内容和方式
区委巡察工作将全面准确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准确把握“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开展监督,通过“四个紧盯”,围绕“三个聚焦”,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的有关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围绕十三届区委提出的目标,对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一村三山五园”、落实“两新两高”战略、高品质保障民生、高效能治理城市等中心工作加强监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巡察主要方式有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列席有关会议、开展专项检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对重要问题和线索进行深入了解等。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内的来信来电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渠道
第四巡察组值班电话:18610111374(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联系信箱:海淀区残联办公楼二层至三层楼梯拐角处
邮政信箱: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区委第四巡察组,邮编100089(为确保送达,请采用挂号邮寄方式)
电子邮箱:hdxc4z@mail.bjhd.gov.cn
特此公告。
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