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5年专题 > 爱企服务站 > 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 资质服务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17:44     来源: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分享:
字号: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如发生政策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以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方式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88499195、88499683、88499649。
  如使用工信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中存在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87901013。
  申报条件
  1.应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1和附件2)
  5.申报系统中要求填报的最近一年经营数据统一按照企业2023年审计报告填报,并上传2023年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满足创新型直通车条件的企业除外)
  申报流程
  一、自荐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企业参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1),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并提交相关企业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
  二、评价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海淀区科信局)负责组织我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审核、公示和公告认定工作。
  三、公示
  对经评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申报完成的次月通过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bjhd.gov.cn/qyfw)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海淀区科信局)对本区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
  四、公告
  对公示无异议的中小企业,认定为“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次月25日前将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和统一发布。
  五、申领证书和牌匾
  经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再颁发实体证书和牌匾,可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结果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北京市专精特新梯队企业资质查询系统-梯度培育企业电子证书申领入口”或通过PC端访问“北京市专精特新梯队企业资质查询系统(https://tdpy.smebj.cn)-梯度培育企业电子证书申领入口”,申领电子证书和牌匾,并可对企业所获得的专精特新梯队企业资质进行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