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项名称:社保卡正式挂失与补卡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服务对象:自然人
实施主体:海淀区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区级
权限划分:
无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1)个人二次申领、普通社保卡的正式挂失与补(换)卡周期为15个工作日;(2)社保金融卡的正式挂失与补(换)卡周期为35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一层便民服务大厅18号社保卡补换卡窗口
咨询电话:62901272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一层便民服务大厅18号社保卡补换卡窗口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楼西三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层办事大厅
所在窗口: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一层便民服务大厅18号社保卡补换卡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62999840
投诉电话:62909612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收费
收费依据:1.《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补办社会保障卡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09]1765号):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就医实时结算实施意见》(京人社办发[2009]17号),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社会保障卡片损坏、丢失,需补卡换卡的,由个人交纳制卡工本费。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补办社会保障卡的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本市补办社会保障卡收费标准为20元/张。 二、该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09〕152号):第十条 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补(换)卡收费标准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
收费标准: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2、《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1份)
3、制卡工本费20元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受理条件:(1)在北京市参保的持卡人员; (2)持卡人的社保卡确定遗失无法找回。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 → 补正[区级] → 受理[区级] → 决定[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一层便民服务大厅18号窗口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物流快递: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