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社保卡补(换)卡及申领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事项类型:其他职权
设定依据:
1、[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人社保发〔2009〕152号
法条内容:第七条挂失人确定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新 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见附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凡办理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的,不能办理撤销挂失。第八条 因个人原因造成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实施机关:海淀区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子项名称:社保卡换卡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服务对象:自然人
实施主体:海淀区西三旗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区级
权限划分:
无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1)个人二次申领、普通社保卡的正式挂失与补(换)卡周期为15个工作日;(2)社保金融卡的正式挂失与补(换)卡周期为35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10-62901272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一层便民服务大厅17号窗口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一层便民服务大厅17号窗口
所在窗口: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一层便民服务大厅17号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62909840
投诉电话:62909612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无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收费
收费依据:1.《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补办社会保障卡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09]1765号)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就医实时结算实施意见》(京人社办发[2009]17号),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社会保障卡片损坏、丢失,需补卡换卡的,由个人交纳制卡工本费。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补办社会保障卡的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本市补办社会保障卡收费标准为20元/张。 二、该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09〕152号)第十条 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补(换)卡收费标准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
收费标准: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张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2、《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1份)
3、制卡工本费20元
4、参保人的社保卡(原件1份)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受理条件:(1)在本市参保的持卡人 (2)持卡人在领取社保卡后,卡面五项基本信息(除照片)发生变更,且医疗参保信息已变更正确的,或卡片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 → 补正[区级] → 受理[区级] → 决定[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海淀区永泰东里50号一层便民服务大厅17号窗口
批准形式:
结果名称: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物流快递: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