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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F/2020-382023 | 公开责任部门 |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2020年9月关于提交职工社保卡制卡信息等事宜的通知 | ||
生成日期 | 2020年09月07日 | 公开日期 | 2020年09月07日 |
关键词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载体类型 | 纸质 | ||
记录形式 | 文本 | ||
公开形式 |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 ||
内容概述 | |||
信息有效性 | 所属目录 | 通知公告 | |
备注 | |||
附件 | 附件1:《需提交职工制卡信息单位名单》.xls 附件2:《需领取社保卡单位名单》.xls 附件3:《海淀区社保经办服务网点名单》.xlsx |
各参保单位:
为确保您单位职工能及时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请查看本通知附件中的名单,附件1中的单位需提交职工的制卡信息,附件2中的单位需领取社保卡,如单位涉及上述事项,请您于2020年9月25日前办理。具体如下:
一、直接提交职工制卡信息
在附件1中的单位,请参保单位或个人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申报业务管理-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提交制卡信息;或将所涉及职工的制卡信息材料交到就近的社保所、上地、万寿路分中心或区中心。
制卡信息材料包括:《北京市五险一金个人信息登记表》(要求机打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寸白底冲洗彩色证件照各一份。
二、领取并发放社保卡
在附件2中的单位,请出示电子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出示单位成立证照原件)到区中心中区一层领卡。同时请核对单位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手机,如有变更请及时办理,以便准确投递社保卡。
三、工作提示
1、每月月初我们将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更新上述事宜单位名单,请及时关注办理。
2、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新参保手续时,务必准确录入其制卡信息,包括“民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特别是“民族”别录错,以便及时制卡。
3、如需领取社保卡,请您务必在六个月内领取,否则,社保卡将被退回市里,只能由职工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本市范围内任意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卡申领”业务。
附件1:《需提交职工制卡信息单位名单》
附件2:《需领取社保卡单位名单》
附件3:《海淀区社保经办服务网点名单》
海淀区社保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