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文件
海政发〔2007〕70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本区200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情况的通报
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按照区政府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关于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区法制办于6月12日至14日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2007年9月10日第29次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卷评查结果
(一)行政处罚案卷
经对2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66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被评为优秀的16个部门:区水务局、药监海淀分局、烟草专卖局、城管监察大队、公安海淀分局、人口计生委、质监局、劳动保障局、安监局、农林委、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文化委、工商海淀分局。
被评为合格的7个部门:区民防局、海淀交通支队、地税局、环保局、海淀消防支队、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建委。
在抽取的行政处罚案卷中,优秀卷49卷,占总卷数74%;合格卷13卷,占总卷数20%;不合格卷4卷,占总卷数6%。
(二)行政许可案卷
经对23个部门的23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被评为优秀的15个部门:区水务局、文化委、烟草专卖局、药监海淀分局、规划海淀分局、公安海淀分局、农林委、卫生局、财政局、民宗侨办、工商海淀分局、教委、海淀消防支队、质监局、地税局。
被评为合格的8个部门:区劳动保障局、商务局、安监局、民防局、建委、市政管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在抽取的行政许可案卷中,优秀卷15卷,占总卷数65%。合格卷8卷,占总卷数35%。
二、评查工作情况
本次评查以《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扣分标准》和《海淀区行政许可案卷制作规范》为依据。区法制办从部分委、办、局抽调有评查经验的法制工作负责人,组成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按照统一标准、分组初评、相互讨论、复查审核、填制表格的步骤实施。
从案卷评查总体情况看,执法案卷总体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逐年规范,各部门行政执法过程落实法定程序。通过每年案卷评查,各部门案卷质量相应提高,行政处罚案卷优秀卷比例比去年提高了11%。
具有行政处罚权没有上报处罚案卷的14个部门:区民政局、地震局、审计局、司法局、体育局、科委、教委、商务局、旅游局、民宗侨办、档案局、保密局、安全海淀分局、气象局。
三、存在问题
(一)具有行政处罚权的14个行政执法部门没有上报处罚案卷,均在一年时间内没有进行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应引起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分析没有行政处罚的原因,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二)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案卷在行政处罚程序方面仍有不足,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经集体讨论,现场复查记录无执法人员签字,案件审批日期与处罚决定书日期不一致,行政处罚依据未引用到款、项,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时间设限,询问笔录修改后未做处理,缴款书期限错误等。
(三)行政许可案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行政许可案卷中有的缺少许可受理等法定文书,有的许可决定在前、审批在后,有的部门在许可受理、决定中未引用法律依据等。
四、有关要求
为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上述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防止不作为情况的发生;要建立和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并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案卷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规范行政处罚和许可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法定文书,提高行政处罚与许可案卷质量;要对案卷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并进行整改。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没有抽查到的案卷依照《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扣分标准》和《海淀区行政许可案卷制作规范》进行对照检查,并定期组织自检、自查、自评。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严格按法律规定执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监察 执法 通报
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