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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工商分局《至海淀区居民的一封信》

2008-04-08 


 
 

    百年奥运,中华圆梦。举办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北京奥运会”),是我国在21世纪的一次重要机遇,将极大地激发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并有利于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促进我国更快、更好地走向世界。

    奥林匹克标志是奥运会和奥运精神的象征,也是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主办国的重要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不仅是主办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主办国保证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举措。在北京奥运会圣火已经点燃,并将进入我国大陆之际,为了成功地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务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及《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加强对下列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

    一、图案标志

 

    二、文字标志

 

    三、其它有关标志

 

    奥林匹克旗      奥林匹克会歌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会歌

 

    对上述奥林匹克标志,未经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如用于非商业目的时,必须明显区别于商业行为,并不得与商业广告相邻使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奥林匹克标志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也不得将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我区是北京奥运会的重要举办区域,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质量与成效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北京市乃至全国的政治形象与声誉。每位居民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高度关注并有力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如果发现任何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都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规定核实并查处后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北京市工商局:12315;海淀工商分局商标科:82692052;

海淀工商所:82675901;学院路工商所:62016306-118;

八里庄工商所:88272662;万寿路工商所:68100008;

甘家口工商所:88365622;中关村工商所:62528006;

紫竹院工商所:68722770;青龙桥工商所:82791780

清河工商所:62957793;温泉工商所:62488858;

北下关工商所:62169858;北太平庄工商所:62045923;

四季青工商所:88436222;北清路工商所:62471991。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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