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淀区政府网站 > 政府 > 应急管理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海淀区应急办根据区应急委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区各类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协助配合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区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收集分析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和信息,及时向市应急办报告,提出预警建议;组织修订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审查街、乡、镇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预案的演习工作;组织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区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调度科(政府办值班室)主要职能:负责收集、分析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和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并及时报告处理;会同区委宣传部管理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区内应急值班系统的建设和日常运行;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办理有关会议通知及领导交办的事项,组织安排领导调研活动;协调解决群众通过电话反映的问题;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应急处置与管理科主要职能:负责组织落实区应急委的决定,具体负责区内务类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调动、协调、配合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区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组织修订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审查街、乡、镇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专项应急预案、分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负责督促检查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提出区级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的使用建议,联系区应急委专家顾问组的工作。
网站地图有关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京ICP备05083640
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邮编:100089
技术支持:010-5129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