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文参加检察工作12年来,信守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热爱人民检察事业,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曾获海淀区“五四”青年奖章,“海淀区政法青年十杰”;被评为“北京市检察院优秀公诉人”和“海淀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及北京市“严打”工作先进个人等。黄晓文同志始终保持着革命青年的热情,他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青年人的知识优势,认真汲取老一辈检察官的实践经验,积极研究探索司法规律,在检察工作中大胆创新工作机制。2000年,他撰写发表了《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制度的理论与实务》一文,这是全国第一篇对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简化程序审理的课题进行理论论证和制度设计的论文,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的肯定,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黄晓文同志坚持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自觉服从大局,自觉服务大局,使自己的本职工作有机地融入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全局中。他信守一个人民检察官忠诚、清廉、公正的本质,执法作风严谨,执法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把好案件定性关。在他作为主要公诉人承担的起诉案件中,无一出现漏罪、漏犯问题。黄晓文同志主要在公诉部门工作,他虚心求教,勤于钻研,迅速地成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后起之秀”,由他办理的案件,案件质量高、公诉效果好。
在他的带领下,督导室抽查案件200余件,法律文书1000余份,并结合教育活动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有力地增强干警办案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使政工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公正执法的需求线,走出了一条政工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新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