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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关于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登记号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2018年04月09日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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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京社保发[2016]30号)文件相关工作安排,2017年10月1日起,北京市社保中心逐步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换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的组织机构代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目前仍存在未成功替换的单位,2018年4月起可携带材料到前台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变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每月5-25日。
二、办理地点:
1、海淀区社保中心南区一层登记业务大厅;
2、上地、万寿路分中心登记征缴业务岗;
3、海淀区各街镇社保所。
三、携带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单位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不能存在补缴、手工报销等在途业务。若存在在途业务,需各业务办结后再进行变更。
2、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后,建议与银行确认是否需要后续在银行端进行变更。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