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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信息公开指南

2008-04-22 


 
 

编制单位:海淀城管大队办公室编制

编制时间:2008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本单位所掌握的公众服务类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本单位特编制《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者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通过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接待室获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进行查询,还可以通过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接待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通过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hd.bjcg.gov.cn。

2、通过公告栏公开,公告栏位于海淀区丹棱街10号十层。

3、通过电子屏公开,电子屏位于海淀区丹棱街10号十层。

4、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信息产生后及时上网公开,一般最迟不晚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获取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

办公地址:海淀区丹棱街10号十层

联系电话:82669412

传真号码:82669463

通信地址:海淀区丹棱街10号十层

邮政编码:100080

电子邮箱:hdcg0976@Sina.com

chengguan@mail.bjhd.gov.cn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9点--16点。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需填写《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hd.bjcg.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通讯地址为:海淀区丹棱街10号十层,邮编:100080;传真号码:82669463。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淀区城管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当场提出申请。

特别说明:申请人申请获取医疗卫生方面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咨询电话:82669412。

2、审查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根据情况及时给予答复,并提供相关文书;不能当场答复的,最多不超过登记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并提供相关文书。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本单位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本单位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三)收费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遵照《海淀区索取政府信息收费实施办法》的有关收费标准。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海淀区政府行政投诉中心投诉。

监督电话:82510342、82510359

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信访办办公楼

邮编:100089

投诉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渠道:

1、区群众事务呼叫热线受理:即群众通过拨打82612345询问或反映问题,由中心回答相关咨询或直接受理。

2、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涉及事务的受理:即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将12345热线受理的有关海淀的事务通过电话、专报、网络等形式交中心办理。

3、“首都之窗”政风行风栏目涉及海淀事务的受理:通过登陆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www.beijing.gov.cn),在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中实现相关问题的反映。或者也可以登陆(rexian.beijing.gov.cn)直接进入政风行风热线页面。相关问题经栏目编辑分拣从网络转到中心受理平台。

4、海淀区政府外网群众事务呼叫平台上的受理:登陆海淀区政府网站(www.bjhd.gov.cn),点击位于网页中部的群众事务呼叫中心板块,即可进入中心平台。在中心平台上点击“我要写信”就可以将您所要咨询或反映的问题进行填写,并按照页面的提示进行操作,相关内容就会自动转到中心的系统平台上,由中心的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您的信件。

5、北京市人民广播电台城市管理广播栏目中涉及海淀事务的受理:该节目的波段是FM107.3兆赫,听众可以通过拨打该节目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栏目编辑将涉及海淀的事务及时转交给区中心处理。

6、市环境热线“12319”涉及海淀事务的受理:“12319”热线将受理的案件及海淀的事务通过网络交海淀区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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